《
第三!章 建设工程废【弃物管理
第!二,十八条? 建设工《程废弃物是指城镇】范围内的施工单位】在各类工程施工过】程,中产生?的,。渣土、弃《。料及其他《工程废弃物
】
第》二,十九条? 市和?区,、,县市:容环境行《政管理?部门应当对用于【消纳、处置建设工程!废弃:物的场所进行统一规!划、建?设和管理
》。
第三》十条 产生》建设工程废弃—物的单位应当申请】办理建设工程—废弃物处置核准手】续市容环境行政【管理部门应》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!7日内作出决定对于!。作出批?准决定?的颁发建设工程【。废,弃物处置核准证【明
第三十】。一条 运输》。建,设工程废弃物的应】当随车携带建—设工程废弃物—处置核准证明按【。照市容环境行—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时!间、路线、》数量将建设工程废弃!物运送到指定的消】纳场所不得丢弃【。、撒漏不《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!建设工?程废弃物
》
,
第三十二—条 产?生建设工程废弃【物的单位《应,当,及时清运建设工程】。废弃物在工》程竣工验收前应【将所产生的建设【工程废弃物》全,部清:。除防止污染环境
!
第三《十三条 单位或【。个人:修缮、装修房屋产生!的零星建设工程【废,弃物应当实行—袋装密闭《。收,集及时运送到—市容环?境行:政,管理部门指定的【地,点或者委托环—境卫生?服,务单位?有偿代为运输环【境卫生服务单—位应当自《接受委托之日起【3日内清运完—毕
》第三十四条 运输】建,设工程废弃物应当使!用密闭车辆;建【设、施工单》位不得将建设—工,。程,废弃物?交给未?经,核准从事运送建设工!程废:。弃物的单位和个人运!。。输
:
第三十五【条 :运输建设工程—。废弃物的《车辆驶出施》工场地和消纳场地前!应当冲洗车体确保净!车出场
—
第三十六条 【任,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将《建设:工,程废:弃物混入《其他生活《废弃物?中不得将危险—废弃物混入建设工程!废,弃物:不得擅自设置接纳建!设工程?废弃物的场地
【
《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