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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防治!环境污染《。。和其他公害
!第,十八条 防》治污染和其他公害】以防为主防治—。结合集中控制综合】整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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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九条 凡新建、!扩建、改建项目【和技术改造》项目以及可能对环】境造成污染的—项目要?实行:环境:。影响说明《和环境?影响报告书(表【),。审,批制度污染防治设施!与主体?工程必须同时设【计,同时:施,。。工同时投产使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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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建—设单位申报项目【建议书时要附有【经环境保护行政【主管部?门审核同意的环境影!响简要说明》书;申报设计任务】书时要附有经环【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?批准的环境影响【报告书(表)各【级人民?政府计委、经—委对没有环境—影响简要说明书的项!目建议书和没有环境!影响报告书(表【)的设?计任务书不得审批】。 ?
(二)!建设单?位申报?初步设计要附—有经环境《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】的环境保护设—计篇章审批表;【申报工?程竣工验《收报告要附有经【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《部门:审,核同意的《防,治污:染设施?验收报告建》设管理部门对—没有经审核》。同意的环境保护【设计篇章审》批表的初步》设,。。计,或者没?有经审核同》意的防?治污染设施验收报】告的工程《竣工验收报告不得审!批 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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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扩建、】改建、技术改造项目!要对原有污》染同时治《理 :
—第,二,十条 各级人—民政府计委、科委】、经委?和,有关行业主管—部门在安排新工【艺、新技术、新【产品:、新材料的科研、】试制任?务时要同时采取防】治污染和其他公害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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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【产生环境污》染和其他公害的【单,。位,要,按下列要求做—好环境污染防治工】作,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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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对》污染源作出整—。治,规划并组织实施【;,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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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《)建:立环境保护责—任制度制定污染防治!考核指标; 【
【(三)搞好》设备的维修》、保养提高》完好率防止污—染物扩散《;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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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四)已经投入使用】的防:治污:染和其他《。公害的设《施未经当地人民政】府环境保护行—政主:管,部门批准不得停止】使用:或,者拆: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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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—条 排放污染物【的单位要《依照国务《院环境?保护行?。政,主管部?门的规定《向当地环境》。保护:行政主管部》门申报登记 —
第【二十:三条 ?排放:污染:物超过国家或者自】治区排放标》准的依照国家—或者自?治区的规定缴纳超标!准排污费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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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《水体排放污染物的】要依照国家或者自治!区规定缴纳》排污费并《负责治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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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的超标准【排污费和排污费要】。作为环境保护补助】资金管理由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门会同】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】。用于环境保》护事业不《得挪作他用 — ,
第—二十四?条 各级人》民政府对造成环境】严重污染的单位限】。期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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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或》者自治区直属企【业事业单位的限期】治理由自治》区人民?政府决?定;设区的市和盟】。直属企业事业单【位的限?期治理由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】、盟行政公署决定;!其,他企业事业》单位的?限期治?理由旗县级人民【政府决定限期—治理的单位》要按期完成治理【任务并定期》报告治理进度和结果! ?
环境】保护行政《主管部?门要对限期治理【的项目进行》监督检?。查对完成治理任务的!会同其行业主管【部门进行验收—并向同级人》。民,政府:报告验收结果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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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五《条 因发生事—故或:者其他突发事—件造成或者可能【造成污染《的单位必《须立:即采取措施》处理及时通报—。可能受到《污染危害的》单位和居《。民并向当地环境【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和有关【部门作出报告 】。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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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《护行:政主管部门》要,立即:会同有关部》门采取控制》、,防,。范,措施当?环境:严重污染威胁到居】民生命财产安全【时要立即向当—。。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!民政府采《。取有效措施减—。轻或者消《除污:染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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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事故查清后事故【发生单位《要向当地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《。部门和有关部门作出!事故:处理结果的报告 ! ,
第二—十,六条 引进技术和】设备要遵守国家【和自治?区环境保护》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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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禁,止,任,。何单位将污染严【重的生产项目和【有毒、有害产品委】。托或者移交给—没有污染《防治能力的企业【生产:和,经营
!。。第,二十七条《 排放有毒、—有害:气体和烟尘、—粉尘:的单:位要采取除》尘、净化、回收【措施排放装》置要符?合国家规定禁止在】人,口集中地区焚烧【沥青、油毡、—橡,胶,。。。、塑料?、皮革?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!害烟尘和恶臭气【体的物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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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运输、装《卸、贮存《过程中可能》散发有毒、有害【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!要采取密封或者【其,他防护措施 【
》第二十八条 工业排!水应清污水分流分别!处理循环使用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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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沟渠、坑塘!输送或者贮存含有毒!污染物的废水—、含:病原:体的污水《。和其他废弃物要采】取防渗漏措施 !
含有】国家规定的第—。一,类污染物之一的废】水应采取闭路循环和!回收措施禁止—稀释排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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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九条 对暂时不】能利:用的:一般废渣要按指定】地点堆放有毒、【。有害的废渣要进行无!害化处理未经—无害化处理的—要设置有防水—、防渗?、,防风措施的专用【场,地分类堆《放防止?有,毒,、有害的物质扩【。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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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条 产生放射性污!染的单位要》有严格的《管理和防治措—施排放浓度或剂量不!得超过国家规定【标准长期储存放射】性废弃物的要经过】固化:处,理废物库要远离【城镇运输《。放射性物《质必须使《。用,有防护设施的—专用车?辆按指定路线—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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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十一条《 在城市范围内【。进行产生《强烈偶发性噪—声活动的单位必【须事先向当地公【安机关提出申请【经批准后方可进行】当地公安机关应当】向社会公告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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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在城市市区范围【内向周?。。围生:活环境排放建筑【施工噪声的应当【符合国家《规定:的标准;《在城市?市,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!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!。。行,产生环境噪声—污,染的建筑施》工作业但抢修—。、抢险作业和—因生产工艺上—要求或者《。特,殊,需要必须连》续作: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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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—特殊需要必》须,连续作业的必须【有县级以上人民【。政府或者其》有,关主管部门的证明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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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:款规定?的夜间作业必须【公告附?近居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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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二条 行驶的机【动车辆要装有—消声器和符合规【定,的喇叭并保持—。技术性能良好—整车噪声不得—超过机动车辆—噪声排放《标准不符合》机,动车辆噪声排—放标准的不予—年检或者不得发给行!。车执照 —
—航空器不得在—城市市区上空作【超低:空训:。练飞行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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