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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!。保护和改善环境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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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—条 环境保》护实:行目标管理各级【。人,。民政府应当对本【辖,。区,的环境质量》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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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》 开发利用》自然资源要全面【。。。规划科学《管理合理利用切实】保,护自然环境、防治】污染谁利用谁补【偿谁破坏谁恢复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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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》 开发利《。用土地、矿》产、森林、草—原、:水以及野生动植物】等自:然,资源要按照国家和自!。治区的?有关法?律、法规的规定执】行未经?批,。准不得?擅自开发利用—业经批?准开发利用的必须】采取:措,施防:。治环境污染和—。破坏维护生态平【衡
】第十五?条 加?强对农牧业生态环境!的,保护实行科》学灌溉合理》使用农?药,、鼠药、《化肥综合防》治植:物病、虫、鼠—害回:收废地?膜保护植被》防治水土流失—、土地沙化、—盐渍化、贫瘠化【和草:原,沙化、退化防—止,农牧产品污》染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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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【 各级?人民:政府应当在具有代】表性的各《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!统区:域,珍稀、濒《危的野生动植物自】然分布区域重—要,的,水源涵养区域具【有重大?。。科学文化价》值的地质构造和【化石、?火山、温泉等分【布区域建立自—然保护区对人文遗】迹、古树、》名木采取其》他措施?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!
第【十七条 禁》止,在自:然保护区、风景【名胜区、文物保护】区和其他需要特【别保护的区域建【设,。污染环?。境的工业生产—设施;经批准建设的!其他设施其》污染物排放不得【超过规定排》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!施其污染物》排放超过《规定排放标准的要限!期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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