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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章 ?燃气使用
】
第二十七!条 :燃气用户应当—遵守: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!格的燃气燃烧器【具和气瓶及时—更换国家明》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!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!具、连接管等并按照!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!用
【 单位燃气用户还!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!。理制:度加强对《操作维护人》员燃气?安,全,知识和操作技能的】培训
! 第二十八—条 :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!和个:。人不得有下列行为】
? (?一)擅自《操作公用《燃气阀门;
! (二)将》燃气管道《作为负重支》架或者接地引线【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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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)《安,装、使用不》符,合气源要求的燃【气燃烧器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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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,四)擅自安装、改】装、拆除户内—燃,。气设施和燃气—计量装置;
】 (?五)在不具备安【全条件的场》所使用、储存燃【气;
【(六)?盗用燃气;》 ,
(》七)改变燃》气用途或者》转供燃?。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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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九条【 燃气用户有权【就燃气收《费、服务等事项向燃!气经营者进行查询】燃气经营者应当【自收到查询申—请之日起《5个工作日》内予以答《复,
燃!气用户有权就燃气】收费、服务等事项向!县级以上地方人【民政:府价格?主管部门、燃气【。管理:部门以及其他有【。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!部门应?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!15个工作日—内予以?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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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! 安装、改》装、拆除《户内燃气设施的应】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!建设标准实》施,作业
! 第三十一—条, 燃气管理部门【。应当向社会公—布本: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!类和:气质成分等信—息
《 燃气【燃,烧器具生产单位应】当在燃?气,燃烧器具上》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!气,种类
】
第三十—二条 燃气燃烧【器,具生产单位、销售单!位应:当设立或《。者委托设立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!。考核合?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!装、:维修人员负责售【后的安装、维修【服务
》 :。。 燃气燃烧》器具的安《。装、维修应当符【合国家有关标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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