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》
—第二章 法人【验收
!
第十二—条 工程建设完成!分部工程、单位工程!、单项?合,。。同工程或者中间【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!法人验收《。项目法人可》以根据?工程建设《的需要增设》法人验收《的环节
—
第十三】条 项《目法:人应:当在:开工报告批》准后60《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!验,收工作计《划报法人验》收,监督管理机》关和竣工验收—主,持单位备案
】
第十四条 !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!工程:后应当向项目—法人提出验收—申请项目法人经【检查认为《建设项目具备相应】的,验收条件《的应当及《时组织?验收:。。
第十五!条 法《人验收由《项目法人主持—验收:工作组由项》目法人、设计—、施工、《监理等单《位的代表组》成;必要《。时可以邀请》工程运行《管理单位等参—建单位?以外的代表及专【家参加
】
项目法人【可以委?托监理单《位主持?分部工程验收有关】。委,。托权限应《当,在监理合同或者【。。委托书中明确 【。
《
第十六条》 分部工程—。。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!报该项?目的:质量监督机》构核备;未经核备】。的,项目法人不得—组织下一阶段的验】收 ?
《。
单位工程以【及大型枢纽》主要建筑《物的分部工程—验收的质量》结论应当报该—项目的质量监—督机构核《定;未经《核,定,的项目法人》不得通过法人—验收;?核定不合格》的项目法人应当【。重,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!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!材料:之日起20个工【作日内完成核定 】
《。
第十七条 项目!法人应当《自法人验收通过之】日起30个工作日】内制作法人》验,。收鉴定书发送—参加验收单位并【报送法?人验收监《督管:理机关?备案
】
法人验收鉴定书!。是政府验收的—备查资料 》
第十八】条, 单位工程投【入使用验收和单项合!同工程完《工验收通《过后项目《法人应当与施—工单位办理工—程的有?关交接手续》
【
工程保修期从通过!单项合同工程—。完工验收之日—算起保修期》限,按合同约定执行 】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