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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章 》政府:验收
】 第一节 —。 验收主持》单位
《第十九条 》。。 阶段验收、竣工验!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!位主持竣工验收【主持单位可以—根,据工作需要委—托其他单位主—持阶段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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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验!收依照国家》有关规定《执行
第!二十条 《 国家?重点水利工程—建设:项目竣工验收—主持单位依照国家】有关规定《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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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前款规定—以外在国家确—。定的重要江河—。、,湖泊建设的》流域控制性工程、】流域重大骨》干工程建设项目【竣,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!利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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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前两》款规定以《外的其他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】竣工验?收主持单位》按照以?下原则确定 —
》(一)水利部—或,者流域管理》机构负责初步设【计审批的《。中央项目竣工验【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!或者流域管理—。机构:;
(二!)水利?部负责?初步设计审批的【。地,方项目以《中,央,投资为主《的竣工验收主持【单位: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!理机构以地方—投资为主的竣工【验,收主持单位为省【级人民政府(或【者其委托《的单位)或者省级】人民政府《水行政主管》。。部门(或者其委托的!。单位:);
【 (三)地》。方负责初步》设,计,审批的项目竣工【验收主持单位为省】级人:民,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门(或者其委托】的单:位,)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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竣工验收主持单!位为水利部或者流】域管理机构的—可,以根据工程实—际情况会同省级人】。民政:府,或,者有关部门共同主】持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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竣工验收主持】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!报告的批准文件中】明确
第【二节 专项》。验收
第二】十一条 》枢,纽工:程导(截)流、【水库下闸蓄》水等阶段验收前涉及!。移民安置的应当完】成相:应的移民安置专【项,。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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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工程竣工验收—。前应: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进行环境保护、水土!保持、移民安置以】及工程档《案等专项验收经商有!关部门同意专项验收!可以与竣工验收一】并进行
!第二十?二条 《项目法人应当—自收到?专项验?收成果?文件之日起10【个工作?日内将专《项,验收成果文件报送竣!。工验收主《持单位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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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专项验收成果—文件是?阶段验?收或:者竣工验收成果文】件的组成《部分
第三】节 阶段验—收
第二十三!。条 工程》建设进入枢纽—工,程导(?截):流、水库下》。闸,蓄水、引(调)排水!工程通水、首(末】)台机?组启动等《关键阶段应当—组织进行阶》段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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竣工验—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!建设的实际需要【。可以增设阶段验收】。的环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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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— 阶段验收—。的验收委《员会由验收》主持单位、该项【目的质量监督机【构和安?全监督机构、运【行管理单位的代【表以及有关专—家组成;必要时应当!邀请:项目所在地》的地方人民政府以】及有关部门参加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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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参建—单位是被验收单位】应当派代表》参加阶段验收—工作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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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【 ,。大型水利工程在【进行阶段验》收前可以根据—需,。要进行技术预验收技!术预验?。收参照本章》第四节?有关竣工技》术预验收的规定【进行 ?
第二十】六条 水库下闸蓄!水验收前项目—法,人应当?按照有?关规定完成蓄水安】全,鉴定 《
第二十七条! 验收《。主持单位《应当自阶段验收通】过,之日起3《。0个:。工作日内制作—阶段验?。收,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!的单位并报送竣【工,验收主持单位—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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阶段【验收鉴定书是竣工】验收的备查资—料
》第四节 《竣工验?收
第二十八!条 竣工》验收应当在工程建设!项,目全部完成并满足】一定运行《条件后?1年内进行不能按】期进:行竣工验收》的经:。竣工验收主》持,单,位同意可以适—当延长期限》。但最长不得》。。超过6个月逾期仍】不能进行竣工验【收的项目法人—应当向竣《工验:收主持单位作—出专题?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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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二十九条 竣工财!务决算应当由—竣,工验收主持单位组】织审查和审计—竣工财务《决算审计通过15】日后方可《进行竣工验收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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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条 工程【具备竣工验》收条件的项目法【人应当提出竣工【验收申请经》法人验收监》督管理?机,关审查?后报竣工验》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!主持单?位应当?自,收到竣工验收申请】之日起?20个工作日内【决定是否同》意进行竣工验收【
第三!十一条 《 竣工验收原则【上按:照经批?准的初?步设计所《确定的?标准和内容》进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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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有总—体初步设计又有单项!工程初步设计的【原则上按照》。总,体初步设计的标准和!内容进行也可—以先进行单项—工,程竣工验收最后按照!总体:初步:设计进行总体竣【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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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?目有总体可行性研】究但没有总体—初步设计而有单【。。项工程初步设计的】原则上按照单项工】程初步?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!。行竣工?验收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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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周期长或者】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!项目对已完成—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单!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!竣工验收 》
第三】十,二条 竣工—验收分为《。竣工技术预验收和】竣工验收两》。个阶: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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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》三条 ?。 大型水利工—程在竣工技术—预验收前项目法【人,应当按照有关—规定对工程建设【。情况进行《竣工验收技》。术鉴定中型水利工】程在竣工《技术预?验收前竣工》。。验收:主持单位可》以根据需要决定【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!术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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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》四,条 竣工技—术预验收由竣工验收!主持单位以及有关专!家组成?的技:术预验收专家组【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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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【。参建:单位的代《表应当参《加,技术预验收汇报并】。解答:有关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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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三十五条 竣工】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!竣工验收主持单【位、有?关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!。构、有关地方人民政!府和部门、该项【目的质?量监:督机构和安全—监,督机构、工程—运行管理《单位的代表以—及有关专家组成【工程投资方代表【可以:参加竣工验收委【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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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三十六条》 竣工验收主持单!位可以根《据竣工验《收的需要委》。托具有相应资质【的工程质量检测【机构对?工程:质量进行检测— :
第三—十七条 项目【法人:全面负责竣工验【收前的各项》。准备工作设计、【施工、监理等工程参!建单位应当做好有】关验收?准备和配《合工作?派代表出《席竣工验《收,会议负责解答验收】委员会提出》的问题并作》为被验收单位在【竣工验收鉴定—书上签字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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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》八条 竣》工,验收主?持单位应当》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!起30个工作日【内制作?竣工验收鉴定书并】发送有?关,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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竣工验收鉴定书是!。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!。设任务的凭据— , ,
:第五节 《。。 , 验收遗留问题处】理与工程移交
】 :第三十九条 【项目法人和》。其他有关单位—应当按照《竣工验收鉴定书【的要:求,妥善处理竣工验收遗!留问题和完成尾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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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《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!和尾工完成》并,通过验收后》。项目法?人应:当将处理情况和验】收成果报《送竣工验收主—持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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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 工!程通过竣《。工验收验收遗留问】题处理完毕》和尾工完《成并通过《验收的竣工验收主持!单位向项《目法人颁发工—程竣工证书 —
工程!竣工证书格式由【水利部统一制定 】
第四【十一条 项—目,法人与工程运行【管理单位不同的工程!。通,过竣:工验收后,应当【及时:办理移交手续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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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工程移交后项目法人!以及其他参建单位】应当按照法》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!约定承担后续的【相,关质量责任项目法】。人,已经撤?消的由撤消该项目法!人的部门承接—相关的责任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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