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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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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七条 ?旗县级?以上人民《政府、旗县》级以:上气象主管》机构及有关部门及其!工作人员有》下列行为之一—依法:对,直接:负责的?主管人员或者直【接责任?人员给予《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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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?一)对不符》合条件的单位发放】防雷装置检测、【防雷工程专》业,设计、施工资质【证书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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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,),对不符合技术—标准的防雷装置设】计,方案出具防雷装置】设计核准《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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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对不符!合要求?的防雷装置出—具防:雷装置验收合格证书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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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隐瞒】不,报、谎报或者—拖,延不报雷《电,灾,害灾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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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【)未按照雷电—灾害应急预案要求】履行职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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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六)》在雷电灾害防—御、应急处理—中,有,其,他徇私舞弊》、玩:忽职守、滥用职权行!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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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八条 ?违反本办《法第:二,十条规定《防雷装置检测—机构:出具虚假检测报告】由旗:县级以上气》象主管机构》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。不改可处以一万元以!上三万元以下—罚,款;给他人》。造成损失依法承【担赔:偿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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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!规,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由旗县级以—上气象?主管机构责令限期】改正逾期不改—可处以一万元以下】罚款;情节》严重可?处以一万元以上三】万元以下罚》款给他人《造成损失《依法承?。。担赔偿?。。责,任法律、行政法【。规,另有处罚规》定的从其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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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】)应当安装》防雷装置而拒—不安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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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不具备!防雷装置检》测,、防: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!施工资质以及—超出资质范》围从事?检测、设计、施工】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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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防—雷,。装置设计未经—气,象主管机构审—核或者审核不合【格,擅自施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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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四)防《雷装置未经》竣工:。验收或者验》收,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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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五)防雷装置竣工】验收不合格经气【象主管?机构责令限》期整改逾期不整改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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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防】雷装置使用单位【不,按照规定《定期:进行检测《。或者经检《测不合格又拒绝【整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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