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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章 雷电灾害】。应急:
第二十八条!旗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根《据雷电?灾害防御规》划组织气象》主管机构和安全【生产监督、》建设:、,。公安、?电力、通信》、卫:生等部门《拟,定本行?政区域的雷》电灾害应急预案并组!。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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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电灾害应急】。预案包括下》列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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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》应急机构和有—关部门的《职责分工《;,
(【二)雷电灾害的【监,测与预?警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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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—雷电灾?害的分级与》。影响分析《准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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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救!援人员的组》织和应急《准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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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】雷电灾害的调查、报!告和:。处理程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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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发】。生雷电灾害时的应】急保障?;
(七!)人员财《产撤离、转移路【线、医疗救治—等应急行动方案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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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电灾害应急预】案应当根据实施情况!及时进?行修订
— 第二?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!气,象主管机构应当【及时对本行政—区,域内发?生的重大和特大雷电!灾害进行实时评估并!。按照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发布《预,警信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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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【 防雷装置的—使用:单位应?当制定?雷电灾害应急方案建!立应急组织或者【指定兼?职的应急人员落实应!急责:任
第三十一!条 遭受雷电灾害】的单位和个人应【当及时向当地—。人民政?府和其所在地—气象主管机构报告雷!电灾:情并协助气象主【管,机构做好雷电灾害】的调查和鉴定工【作
》第三十二《条 雷电灾害—发生后有关》。单位应当迅速实施】应急方?。案防止灾情扩大并按!照规定如实上—报雷:电,灾害情况《不得隐瞒不报、谎报!或者拖延迟》报不得破坏事—故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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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!当地人民政府接到雷!电灾情报告后根据灾!情程度组织有关部】门迅速启动雷电【灾害应急预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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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十四条 —旗县级以上气象主管!机构接到雷电—灾情报?告后应当立即指派】2名:以上防?雷专:业技术人员赶赴现】场进行调查并及时】作出雷电灾害鉴【定报告雷电灾害的】调查、鉴定情—况应当?及时向本级人民【政府和上《一级气象主管—机构:。报告:
任》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干》扰、阻?挠,有关部?门对雷电灾害依法】进行调查处理
】 , 第三十五条 各有!关单位应当按照雷】电灾害应急预案【的规定相互协—调配合?迅速做好雷电灾害】。应,急处理和善后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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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六条【 旗: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!构应当?及时统计分析—本行:政区域发生雷—。。电灾:害的情况将》统计:结果及时向本—级人民政府和—上一级气象》主管机构报告并向】社会: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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