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第六章 附 则 !    第四十条 !本办:法下列用语的含【义是 《   《 防?雷工程是指雷—电防:护的建设项目按其】性,能具体分为直击【雷防雷工程和雷【。电电磁脉冲》防护工程  【  直击雷防雷】工程是指由》接闪器?(包括避雷针、带】、线、网)、引【下线、接地装置以】及其他接连》导,体组成具有防御直】击雷性能的系统【装,置建设项《目;    】雷,电,电磁脉冲防护工程】是指由电磁屏蔽、】等,电位连接、共用接地!网、:电涌保?护器以?及其他连接导体组成!具有防御雷电电磁脉!冲(包?括,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!入,。)性能的系统装置】建设项?目    防】雷装置是指具有防】御直击雷、雷电感】应和雷电波》侵入性能《的接闪?器、:引下线、接地装置、!。电涌保?护,器以及其他接连导体!的总称   — 雷电?灾害是指因直击雷、!雷电感应、雷电【波,侵入造成人员—伤亡:、财产损失   !第四十一条》 ,本办:法自2?009年《3月1日起施—行内蒙?古自治区人》民政府20》02年6月27日】发布的第《1,。18号政《府令:内蒙古自治区—。防御雷电灾害—管理办法同时—废止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