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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!附 则
— :第,四十条 《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!义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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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防雷工程《。是指雷电《防护的建设项目按其!性能:具体分为直击雷防】雷工程和雷》电电:磁脉冲防护》工程
直!击雷防雷工程是指】由接闪器(包括避雷!。。针,、带、?线、网)、引—下线、接地装置以】及其他接《连导体组成具—有防:御直击雷《性能的系统装置【建设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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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电电磁脉冲】防护:工程是指《由电磁屏蔽》、等电位《连接、共用接—。地网、电涌保护【器以及其他连—接,导体组成具有—防御:雷,电电:磁脉冲(包括雷电感!应,和雷电波侵》入)性能的系统装】置建设项目
【
防雷装置】是指:具有防御直击雷、】雷电感应《和雷电波侵入性能的!接闪器、引》下线、接地装—置、电涌《保护器以及其他接】连导体?。的总:称
雷电【灾害是指因直—击,雷、雷电感应、雷电!波侵:入造成人员伤亡、】。财产损失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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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】 本:办法自?。2009年3月【1日起?施行内蒙古自—治区:人民政府20—。02年6月27日发!布的第118号政府!。令内蒙古《自治区防御雷电灾】。害管理办法同时废】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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