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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五章 恢【复,重建:的实施 【第三十四《条, 地震灾《区的省级人民—政府应当根据—地震灾后《恢复:重建规划和当地经】济社会?发展水平有计划、分!步骤地组织实施地震!灾后:恢复重建  ! 国务院有关部【门,应,当支持、协助、指导!地震灾?区的:恢复重建工》作 ?   城镇恢复】重建应当充分—考虑原有城市、镇】。总体规划注重体【现原有少数民族【建筑风格合理—确定城?镇的:建,。设规模?和标:准并:达到抗震设防要求】 第三十五】条 发展改革部门具!。。体负责?灾后:恢复重建的统筹【规划、政策建议、】。投资计?。划、:组织协调《和重:。大建设?项目的安排 】   财政部门【会同有?关部门负责》提出资金安》排和政策建》议并具体负责—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资!金的拨付和管理【   —交通运输《。、水利、铁路、【电力、通信、广播】影视等部门按照职】责分工具体组—织实施有关》基础设?施的灾?。后恢复?重建: : ,。   建设部门【具体组织实施房【屋和市政公用—设施的灾后恢复【重建 《 ,。  : 民政部门具体组】织实:施受灾群众的—临时基本生活保障、!生活困难救助—、农村?毁损:房屋:恢,复重建?补助、社会福利【设施恢复重建以【及对孤儿、孤老【。、,残疾人员《的安置?、补助、心理援【助,和伤残康复 !  教育、科技、文!。化、卫生、》广播影视《、,体育、人力》资源社会保障、【商务、工商等部门】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!织,实施:公共服务《设施的灾《后恢复重建、卫生】防疫和医疗救治、就!业服务和社会—保,障、重要生活必【需品供应以及维护】市场秩序高等学校、!科,学技术研究开发【机构:应当加强对有关问题!的专题研究》为地震灾《后恢复?重建提供科学技【术支撑 》 ,   ?农业、林业、水【利、国土资源、商务!、,工业:等部门按照职责【分工具体组织—实施:动物疫情监测、【农,业生产设施》恢复重?建和农?业生产条件恢复地震!灾,后恢:复重建?用地安排、土地整理!和,复垦、地质》灾害防?治商贸流通、—工业生产设施等恢】复,重建   】环保:、林业、民政、【水利、科技、—安全生产、地震、气!象、测绘等部门【按,。照职:责分工具体负责【生态环境保护和防】灾减灾、《安全生产的》技术:保障及公共》服,。务设施恢复重建 !   中国人民银!行和银行、证—券、保险《监督管理机构按【照职责分《工具体?负责地震灾后恢复】重建:金,融支持和《服务政策的》。制定与落实 】   公安部门【具体负责维护和稳】定地震灾区社会【秩序 ?。。   海关、出!入境:。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职!责分工依法》。组织实施进》。口恢复重建物—资、境外捐赠物【。资的验?放、检验检疫 !   外交》部会同有《关部门按照职—责,分工协调开展地【震,灾后恢复重建的涉】外工作 《 第三十六条】 国务院地震—工作主管部门—应当会同文物等【有关部门《组织:专家对地震废墟进行!现,场调查对具有—典型性、代表性【、科学价值和纪念意!义的地震遗》址,。、遗迹划定范—围建立地震遗址博物!馆 第—三十七条 地震灾区!的省级人民政—府应当组织民族事】务、:建,设、环保、》。。地震、文物》等部门和《专家根?。据地震灾害调—。查,评,估结果制定》。清理保护方案—明确地震《遗址:。、遗迹和文物保【护单位以及具—有历史价值与少数民!。族特色的建筑物、构!。筑物等保护对象【及其区域范围报国】务院批准《后实施 第】三十八条 地—震灾害现场》的清理保护应当在】确定无人《类生命迹象和无重大!疫情:的情况下按照—统,一组织、科》学规划、统筹—兼顾、注重保护的原!则实施发现地震灾】害现场有人》类,生命迹象的应当立即!实施救援 【 第三十九条 【对清理?保护方案确定—的地震遗址、遗迹应!。当在保护范》围内采取《有效措施进行保护】抢救、收集具有科】学研:究价:值,的技术资料和—实物资料并在不影响!整体风?貌的情况下对有【。倒塌危险的》建筑物?、,构,筑物进行必要的【加固:对废:墟中有毒《、有害的《废弃物、残留物进】行必要的清》理,   对文物!。保护单位应当实施】。原址:保护对?尚可保?留的:不可移动《文物和具有历史价】值,。与少数民族特色的建!筑物、构筑物—以及历史建筑—应当采取加固等保护!措施;对《无法保留《但将来可能》恢复重?建,的应当收集整理【。影像资料 【   对馆藏文【物、民间收》。藏,文物等?可移动文物》和非物质文》化遗产的物质—载体应当及时抢救】、整理、登记并【将清理出的可移动】文物:和非物质《文,化遗产的《物质载体运送—到安全地点妥善保管! 》第四十条 》对地震灾害现场【的清:理,应当:。按照清理保》护方案?分区、分类进行清理!。出的遇?难者:遗体处理应当尊重当!地少:数民族传统习惯;清!。理出:的财物应当对—其种:类、:特征、数量、清理时!间、地点等情况详细!登记造?册妥善保《存有:条,件的可以通知遇难】者家属和《所有权人《到场 ?。   对清理】出的废?弃危险化学品—和其:他废:弃物、残留》物应当实行分—类处:。理并遵守国家—有关规定 第!四十一条 地—震灾区的各》级人民?政府应当做》好地震灾区的动物】疫情防控工作—对清:理出的?动物尸体应当采取】消毒、销毁等无【害化处理《措施防止重大动【物疫情的发》生 第—四十二条《 对现场清理过【程中拆除或者拆解的!废,旧建:。筑材料以及过渡安】置期结束后》不再使用的活动板房!等能回收《利用的应当回收利用! : 第四十三条 地!震灾后恢复重建【应当统筹安》排交通、铁路—、通信?、供:水、供电、住—房、学校、医院、社!会福:利、文化、广播电】。视、金融等基—础设施?和,公共:。服务设施建》设 ?   《城镇的地震》。灾后恢复重》建应当统筹安排市】政公用设施、公【共服务设施和其【他,设施合理确定建【设规模和时》。。序 》  乡村的地震灾后!恢复重建应》当尊重农民》意愿发挥村民—自治组织的》作用以群众自建为】主,政府补?助、:社,会帮扶、对》口支援?因地制宜节约—和集约利用土地【保护:耕地  【。 地震灾区的县级】人民政府应当组【织有关部门对村民住!宅建设的选址—予以指导并提供能够!符合当地《实际:的多种?村民住宅设计图供】村民选择村民住宅】应当达到抗震设防】要求:体现原有《。地方特色、民族特色!和传:统风:。。貌 第四十】四条 经《批准的地震灾后【恢复:重建项?目可以根据土地利用!总体:规划先行《安排使用土》地实:行边:建设边报批并按照有!关规定办理》用地手?续对因地震灾—害毁损的耕地—、农田?。道路、抢险救灾应急!用地、过渡性安置用!地,、废弃?的城:镇、村庄和工—。矿旧址?应,当依法进行土地【。整理和复垦并—治,理地质灾《害 第—四,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!部门应当组织—对,地震灾区地》震动参数、》抗震设防要求—、工程建设标准【进行复审;确有必要!修订的应当及—时,组织修订 —   地震灾区】的抗震?设防要求和有关工】程建设标准应当【根据修?订后的地震》灾,区地:震,动参数进行相应修】订 《 第:。四十:。六条 对地震灾区】尚可使用《的建筑?物、构筑物和设施】应,当按照地震灾区的】抗震设?防要求?进行抗?。震性能鉴定》并根据鉴定结果【采取加固、》改造等?措,施, 第四—十,。七,条 地震灾后重建工!程的:选址应当符合地震灾!后恢复重建规—。划和抗震设防、防灾!减,灾要求避开》地震:活动断层《、生态脆《。弱地:区、可能《发生重大灾害的区】域和:传染病自然疫—源地 第四】。十八条 设计单位】应当严格《。按照抗震《设防要求和工程【建设强制性标准进】行抗震设计并对【抗震设计的质—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!的准确性负责 !   施工单位【应当按照施工图设】。。。计,文件和工程》建设强制性》标准进行施工—并对施工质量负【责,  — 建设单位、施工】。单位应当选用施工图!设计文件和国—家有关标准》规定的材料》。、构配件和》设备   !工程监理单》位应当依照施工【图,设计:文件和工程建—设强制性标准实施】监理并对施工质【量承:担监理责任 】 第:四十九?条 :按照国家有》关规定对地》震灾后恢复重—建工程?。进,行竣工?验收:时应当重点对工【程是否符合抗震设防!要,求进行查验;对不】符,合抗震设防要—。求的不得出》。具竣:工验:收报告 — 第五十《。条, ,对学校、医院、体育!场馆、博物馆、【文化馆?、图:书馆、影剧院、商】场、:交通枢纽等人员密】集的公共《服务设施应当按照】高于当地《房屋:建筑的抗《震设:防要求?进行设计《增强抗?震设防能力 — : ,第五十一条 —地震灾后恢》复重:。。建中涉及文物保护】、,自,然保护区、》。野生动植物保护【和地震遗址、遗【迹保护的依》照国家有《关法律、《法规的?规定:执行 第五】。十二条? 地震灾后》恢,复重建中货物、【。工程和服务的—政府采购《活动应当严》格依: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政府采购法的有】关规定执行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