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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章 恢《复重建的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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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》条 地震《灾区的省《级人民政府应当根】据地震灾后恢复重】建规:划和当地经》。济,社会发展水平有计】划、分步骤地组织】实施地震灾后恢复】。重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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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有关部!门应:当支持、协助、【指导:地震:灾区的?恢复重建工作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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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【恢复重建应当充分】考虑原有城市、镇】总体规划注重体现】。原有少?数民族建筑风格合】理确:定城镇?的建:设规模和《标准并达到抗震设】防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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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》五条 发《展改革?部门:具体负?责灾后恢《复重建的统筹规划、!政策建议、》投资计划、组织协调!和重大建《设项:目的安?排
财】政部门会同》有关部门负》责提出资金安排和】政,策建议并具》体,负责:灾后恢?复重建财政资金【的拨付和管理—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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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交通运输、水利!、铁路、《电力、通信、—广播影视《等,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!体组织实《施有关基础设施【的灾后?恢复重建
! 建设部门具体组织!实施房屋和市政公】用设施的灾后恢【复重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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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部门【具体组织《实施受灾群》众的临时基》本生:活保障、生活困难】救助、?农村毁?损房:屋恢复重建补—助、:社会福利设施—恢复:重建以及对孤儿【、孤老、残疾人员】的安:置、:补,助、:心理援助和伤—残康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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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《育、科技、文化【、卫生、广播影【视、:体育、人力资源社】。会保障、商务、【工商等部《门,按照职责分工—具体:组织实施公》共服务设施的灾【后恢复重建、卫生防!疫,和医疗救《治、就业服》务和社会保障、重要!生活必?需品供应以及维护市!场秩序高等》学校:。、,科学技术研》究开发机构应当【加强对有关问—题的专题研究为地震!灾,后恢复重建提供【科学技术支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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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—。。业、林?业、水利、国—土资源、商务、工】业等部?门按照?职责分工具体组【织实施动物》疫情监测、农业生产!。设施恢复重建和农业!。生,产条件恢复》地震灾后恢复重【建用地安排、土【地整理和复垦、地】质灾害防治商贸【流通:、工业生产设施等】恢复重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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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环保、林业【、民政、水利—、科技、安全—生,产、地震《、气象、测绘等部】门按照?职责分工《具体负责生态环境保!护和防灾减灾—、安全生《产的技术保障及【公共服务设施—恢复重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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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—国人:民银行和银》行、证券、》保险监?督管理机构》按照:。。职责分工《具,体负责地震灾后恢】复,重建金?融支持和服务政策的!制定与落《实
【公安部?门具体负责维护和稳!定,地震灾区社会秩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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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—、,出入境?检验检疫部门按【照职责分工依—法组织实施进—口恢复重建物资、境!外捐赠物《资的验放、检—验检疫
【 , ,外,交部会同有》关部门按照职责【分工协?调开展?地震灾后《恢复重建的涉外工作!
第三—十六条 国》务院: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!当会同文物》等有关部门组—织专家对地震废墟进!行现场调《查对具有典》型性、代表性、科】。学价值和纪念意【义的地震《遗址、遗迹划—定范围建《立地震遗址》博物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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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—条 地震灾区的省级!人民政府应》当,组织民族事务—、建设、环保、【地震、文《物等部门和专—。家,根据地?震灾害调查评—估结果制《。定清理保《护方:案,明确地震遗址—、遗迹?和文:物保护单位以及【。具有历史价值—与,少数民?族特色的建筑—物、构筑物等—。保护对象及其区【域范围报《国务院批准后实【施
第三十八!条 地?。震灾害现场的—清理保护应》当在确?定无人类生》命迹象和无重大疫】情的情况下》按照统一组》织、科学规划、统】筹兼顾、注重—保护的原则实施发】现,地震灾害现场有人】类生命?迹象的应当立即实施!救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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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《十九条 对清理【保护:方,案确定的《地震遗址、遗—迹应当?在保护范《围内采取有效措【。。施进行?保护抢救、收集具有!科学研究价》值的技术《资料和实《物资:料并在?不影响整《体风貌的情况下对】有倒塌危险的建筑】物、构筑物进—行必要的加固对废】墟中有毒、有害【的废弃物、残—留物进行必要的清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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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文物保护】。单位应当实》施原:址保护对尚可—保留的不可移—动文物和具》。有历史价值与少数民!族特色的建筑物【、构:筑物以及历》。史建:筑应当采取加固等保!护措施;对无法【保留但将来可能恢】复重建的《应,当收集整理影像资料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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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馆藏文【物、民间收藏—文物等可移动文物和!非物质文《化遗产的《物质载?体应当及时抢救、】整理、登记并将清理!出的可移《动文物和非》物质文化遗》产,的物质载体》运送到安《全地:点妥善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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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四十条 对地震【灾害现?场的清理应》当按照清《理保护方案分—。区、分类进行清理】出的遇难《者遗体处理应—当尊重当地少数民族!传统习惯;清理出】的财物应当对其种类!、特:征、数量《、清理时间、地点等!情况详?细登记造《册妥:善保存有条件的可】以通:知遇:难者:家属:和,。所有:权人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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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清理出的废!弃危险化学品和其】他废弃物、残—留物应当《实行分类处》理并遵守国家有关规!定,
《第四十一条》 地震灾区》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!。做好地震灾》区,。的动物疫情防控【工作对清《理出的动物尸体应当!采取消毒、销毁等无!害,。化处理措施防—止重大动物疫情的】发,生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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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》条, 对现场清》理,过程中?拆除或者《拆解的?废旧:建筑材料以及过渡】安置期结束后—不再使用的活动板房!等能回收《利用的?应当回收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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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四十三条 地震灾!后恢复?重建应当统筹安【排交通、《铁路:、通:。信,、供水、《供电、住房、学校】、医:。院,、社会福利、—文化、?。广播电视、》金融等?基,础设施和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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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的地!震灾后恢《复重:建应当统《筹安排市政公—用设:施、:公共服?务设施和其他设【施合理确定建设规模!和时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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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的地震!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尊!重,农民:。意愿发挥村民—自治组织的作用以群!。众自建为主》政府补助、社会帮扶!。、对:。口支援?因地:制宜节约和集—约利用土地》保护耕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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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地:震灾区的县》级人:。民政府应当组织有】关部门对村》民住宅建设的选址予!以指导并提》供能够符合当地实际!的多种村民住宅【设计图供村民选择】村民住宅应当—达到抗震设防要求】体现原有地方特【色,、,民族特色和》。传统风貌
第!四十四条 经批准的!地震灾后《。恢复重建项目可以】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!划先行安排使用土】地,实,行,边建设?边报批并按照—有关规定办理用【地手续对因地震【灾害毁?损的耕地、农田道】路、抢?险救灾?应急用地、过渡【。性安置用《地、废弃的》城镇、村庄和—工矿旧?。址应当依法进行【土,地整理和《复垦并治《理地质?灾,害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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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十五条 国务—院有关部《门应当组织对—地,震灾区地震动参【数、抗?震设:防要求、工程建【设标准?进行复审;确有必】要,修订的?。。应当:及时组织修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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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地震灾区的抗震设】防要求和《有关工程《建设标准应当—根据修订《后的地?震,灾区地震动参数进行!相,应修订
【第四十?六条 对地震灾【区尚可使用的建筑】物、构筑物和设施应!当按:照地震灾区》的抗:。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!性能:鉴,定并根据鉴定—结果采?取加固、改造等【措施
—第,四十七条 地震【灾,后重建工程的选【址应当符合地震【。灾,后恢复重《建规划和抗震设防、!防灾减?灾要求避开地—震活动断层、—生态脆弱地区、可】能发:生,重大灾害的》区,域和传染病自—然疫源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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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条】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!按照抗震设》防要求和工程建设】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!设计并对抗震设计】的质量以及出具【。的施工?图的准确性负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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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单位【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!文件:和工程建设》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!并对:施工质?量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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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建?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】应当选用施》工图设计文》件和国家有关标准】规定的?材料、构配件和【设备
】 工程监理单—位应当依照施工图设!。计文件和工程建设】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!并对施工质量承【担监理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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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条 !按,照国家有关规定对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!。程进行竣工验收时】应当重点对工程【是否符合抗震设【防,要求进行查验—;对不符合抗震设防!要求的不得出具竣工!。验收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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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十条 对学校、医院!、体:育场馆、博物馆、】文化馆、图书—馆、影剧院、—商场、交通枢—纽等:人员密?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应!当按照高《于当:地房屋建《。筑的:抗,震,设防要求进行设【计,增强抗震设》防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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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条 【地震灾后《恢复重建《中涉及文物保—护、自然《保护区、野》生,动植物?保护和地震遗址、遗!迹保护的依照国家有!关法律?、法规的规定执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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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二【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!建中货?。。物、工程和服—务的政府采购活【动应当严格依照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政府采购法的有】关规定?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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