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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章 恢复重建规划!
第二十】五条 国务》院发展改革部—门会同国《务院有?关部:门与地震灾》。区的省级《人民政府共》同组织编制地震灾后!。恢复重?建规划报国务院批】准后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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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地震灾后恢—复重建规划》应当包括《地震灾后恢复—重建总体规划和城镇!体系规?划,、农:村,建设规划、》城乡住房建设—规划、基础设—施建:设规划?、公共服务》设施建?设规划?、生产力《布局和产业》。调整规划、市场服】务,体系:规划、防灾减灾和】生态:修,复规划、土地利用】。规划等专项规—划,
《第二十六条 地【震灾区?的市、县人民政府应!当在省级人民政【府的指导下》组织编制本行政区】域的:。地震灾后《恢复重?建实施?规划:
第二十七】条 编制地震—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!当全面贯彻落实【科,。学发展观坚》持以人为本优—先恢复重建受灾群】众基:本生活和公共服【务设施;尊重—科学、尊《重自然?充分考虑资源—环境承载《能力;统筹兼顾【与推进工业》化,、城镇化、新—。。农村建设、主体功能!区建设?、产业?结构优化升》级相结合并坚持统一!部署、分《工,负责区?分,缓急、突出重点【相互衔接《、上下协调规范有序!、依法?推进:的原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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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地—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!。应当遵守《法律、法规》和国家有《关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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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?八条: ,地震灾后调查评估】获得:的地质、勘察、测绘!、水:文、环境等基础【资,料应当作为编制地】震灾后恢复重—建规划的依据—
《 地震工作—主,管,部门应当根》据地震地质》、,。地,震活动特性》的研究成果和地震烈!度分布情《。况对地震《动参数区划图进行复!核,为编制地震灾—后恢复重建规—划和进行建》设工程抗震》设防提供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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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— 地:震灾后?。恢,复重建规《划应当包括地震【灾害状况和区域【分析恢复重》建原则和目》标恢复重建区域【范围恢复重建空间布!。局恢复重建任务和】政策措施有科学价值!的地震遗址、遗迹保!。护受:损文物和具》有,历史价值与少数【民族:特色的建筑物、【构筑物的修复实【施步骤和阶段等主】要内容
!。。地震灾后恢》复重:建,规划应当重点对城】镇和乡?村的布?局、住房《建设、基础设施建】设,、公共服《务设施建设、农业生!产设施建设》、工业生《产设施建设、防【灾减灾和《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!源和历?史文化遗《产保护、土地整理】和复垦?等做出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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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条 地震灾》区的:中,央所属企业生产、生!活等设施《的恢复?重建纳入地》震灾后恢复》重建:规,划统筹安《排
第—三十:一条: 编制地《震灾后恢复重建规】划应当吸收有—关部门、专家—参加并充《分,听取地震灾区受【灾群众的意见—;重:。大事项应当组—。织有关方面专家进】行专题论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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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二条 《。地震灾区内的城【镇和乡村《完全毁损存在重大安!全隐患或者人口【规模超出环境承载能!力需要异地新—建的重新《选址时应当避开地】。震活:动断层或者生—态脆:弱和可能发生洪【。灾、山体滑坡、【崩塌、泥石》流,、地面塌《陷等灾害的》区域以及传染病自】然疫:源地
地!震灾区的县》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应当组织有关部门】、专家对新址进行论!证,听取:公众意见《并报上一级》人民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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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【国,务院批准的地震【灾后:恢复重?建规划是地》震灾后恢复》重,建的:基本依据应当及【时公布?任何单位和个人都】应,当遵守经《依法批准《公布的地震灾后恢复!重建规划服从规划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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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灾【后恢复?重建规划所依据的】基础资料修改—、其他客观条件发】生变化需要修改的】或者因恢复重建工】。作需要修改的由规】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!修改意见报》国,务院批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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