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【 第:三章 ? 征地补偿 !   ? , 第八条 征【地补偿安置费用【包括土地补偿费【、安置补助费以及地!。上附着物和青—。苗补偿费征用单位】还应该按规》定缴:纳有关费税 —   ! 第》九条 土地—补偿:费归农?村集体经济组织所】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!补偿:费归:地,上附着?物和青苗的》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!费必须?按本办法规》定专款专《。用,不得挪?作他用土地补偿费及!安置补助费应主【要用于征地剩余人】员的:统筹安?置 ? 《    《 第十条 》。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!的标准由市人民【政府另行制定— 《 ,。      第【十一条 征用集体!。非农建?设用地及《宅基地?需要占用农用地【拆,。迁复建的《应,当与建设项目同时】规划、统筹安—排原建设《用,地不支付征地补偿费!用其地上合法—建(:构):筑物按规定给予补偿!;,复建:用地:应按本办法规定实施!征用相同面积的征地!补偿费?用及有?关,费税由?建设单?位支付不改变—原,土地用途的按行政】划拨:方式供地 】   《   第十二条 !下列地上建(构)】筑物、青苗一律不予!补偿 》。    (一【)不:具有合法产权证书】或,其他有效证》明的建筑物、构筑】物,;    】 (二)征地冻结通!。告发布后《栽,种,的花草、林木、青苗!及建造的建》筑物、构筑物、【。其他设?施,和突击装修的; !    》 (三)超过批准】期限的临时性—或暂保使用的建筑】。。物、构?筑物; —    (四【)未经有权审批部门!依法批准建设的室】外地坪?、围墙等; —    (五!)杭州市《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后!建造的?坟墓 】   ?  第十《三,条 : 被征?地的:农,。村集体经济组—织应当?将征:用土地的补偿费【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!体经济组《织的成员公布接【受监督 —    《 禁止侵占、挪用】被征地单位的—。征,地补偿费用》和其他有关》费用 》 ,   被征地单位!征地:补,偿安置费《的使:用情况由《各区审计部》门负责?审计:。监督每年审计一【次 【   ?  第十《四条 ? 耕地征用后—。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!之日起?。。15日?内通知财政》。部门财政《部门按规定》相应核?减被征?地单位相应农—业税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