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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— 征地》剩余人员安》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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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!建立:市区乡(镇)、【村农业?人口及耕地动—。态统计制度动态【统计基准年为199!9年基准《年,的农业人《口与耕?地,数据由村民委员【会如实填报报乡(】镇)、区人民政【府、开发区管—委会审核汇》总经市统计部门审定!后由:市土地?行政主?管,部门建立基准—。年农业人口》与耕地数据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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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》区、开?发,区管:委会土地行政主【管部门?应在:征地项目完成后【将被:。征地单位的农业人】口与耕地增减情况】进行:登记经市土地行【政主管?部门审核调整作【为今后征地补偿安置!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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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:六条 《征地安置人员必须】是,征地冻结通》告发:布,之日被征地单—位,。在籍:的,常,住农业人口具—体数量按被征用【耕地(园地、鱼塘】视同耕地)面积【除以征?地,前被征地《单位人?均耕地面积计—算被征用的非耕地按!耕地标准《的一半计《算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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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地—安置人员应在征地】补偿安置方案批准】之,日起3个月》内办理农《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!口(简称“农转【非”)的手续征【地已:安置人员在》以后征地中不得重复!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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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十七条 征地【“农转非”人员可采!取货币安置、招工】安置等多种途—径进:行安置 》
】第十八条 》 征地?安置人员通过自谋】职业方式自》。行解决生活》出路的实行》货币安?置在与被征地—单位签?订自谋职业安置【协,。议后:可,一,次性领取相》应的安置补助—费和自谋职业费【用
!支,付给个人的》安置补助费经被安】置,人员同意后也可以】由村集体经济—组织统一用》于支:付被安置《人员的养老保—险费用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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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征】地“:农转非”符》合招:。工条件的《人员建?设用:地单位?有条件招用的—经,体,检合格实《行招工安置 【
招工】安置人员安》置补助费支付给【招工单?位
!招工单位应》与招工安置》人员签订首期—。不少于15》年的劳动合同在【此期间用人单—位因经 《。营需:要与安置人员解除】。劳动合同的用人单】位应一次性》补足安置人员—1,5年的养老统筹费用!和其他社会保—险费用(因本人原因!解除劳动《合同:的除外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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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机关、【军事设施用地一律不!实行招工安置—城市基础设施、公益!事业用地《以及政府重点扶持】的能源、交通—、水利等用地一【般不实行招工安【置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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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【 交通、市政、绿!化,、水: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征!用土地经《市政府?批准采取开发性安置!的由:被征地单位统一负责!安置征地剩》余人员其安置—补助费?支付给被征地—单位并由市土地行】政主管部门》核发给被征地单位】一定比例的开发性】安置建设用地指标】由各区或乡(镇)】人民政府统筹—安,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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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取开发性安】。置方式的建设项目(!除房地产开发用【地以:外)其建设》用地按?行政划拨方》式,或集体土地使用【方式:供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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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性安—。置用地发生土—地使用权转让等【交易以及《。改变土?地,使用用途等情况的】必须:依法补?办土:地有偿?使用手续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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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一条 因特殊】工程项目急需提前用!地的经?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批推从被征用—土,地交:付之:。月起至正式安置【。前对需要《安置的征地剩余人】员.按?市政府?统一规定的标准支】付,相应的生活补贴费】与,征地补偿费》用,一,并核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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