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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二?章 城?乡规划的制》定和修改  】 第九条 省—域城:镇体系规划由—省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主管《部门具体负责编制】经,省人民政府审核后】报国务院审》批 :   —  昆明《市市域城《镇,体系规划《的编制、审批—按照城乡规划—。法律、法规的—。规定执行;其他【州(市)域城—镇体系规划由州(市!)人民?政府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具体负》责,编制经?。本级人民政》。府审核后报省人【民政府审《批 —   ? 县(市、区)【域,村镇:体系规划由县级人民!政府组织编制—报州(市)人民政府!审批   !。  :前三款规定的—城镇体系规划在报上!一级人民政府—审,。批前应当《先经本级人民—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—会审议审议》。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!府研:究办:理 ! 第十条 跨州(市!)域城镇体系—规划(包括城市群】规划)由省人民【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,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决!定和省域城镇体系规!划具体负责编制【报省人民政府审【批  【   跨《县(市?),。域,城镇体系规划(包】括城市群规》划)由州(市)【人民政府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根据州】(市)人民政府的】。决定:和州(市)》域城镇体系规划具体!负责编制报州(【市,)人民政府审批 ! — 第十一《条 交通《、能源、水利、通信!等重大?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应!当,与相:应,的,城镇体系规划相【衔接重大基础设施项!目的布局、选址应当!符合和?满足相?。应的:城,镇体系规划》确定的?城,镇功能及《重大基础设》施布局和区》。。域空间管制的—规定及要求 — ,。  《   地下空间【开发利用、防灾减灾!。、住房?保障、?综合交通体》。。系,。、人民防空工—程建设、《历史文化名》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!、城镇特色、绿地系!统、无线电电磁环】境保护、公共—服务设施以及通信】、供水、排》水、供电、燃气【、消防、环》卫等各类专项—规划应当纳入—相应的城《。乡规划统筹安排 】 ?   ?  依法应当进行环!境影响?评价的城《。市,建设等专项规划【。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】。。法律、法规》的规:。定执行 《 ? 》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!。规划和控制》性,详细:规划的编制、审批按!照城乡规划法律【、法规的规定—执行: 】 ,第十三?条 镇总体》规划包?括镇域规《划,和镇区规划规—划,期限一般为20年】 》    县》(市)?人民政府所在地的】镇总体规划由县(市!)人民政府组织编】制报州(市)人民政!府审批;报请—审批前应当先经本】。级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》委员:会审:议审议意见交由本级!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】其他镇的总体规划】由,镇人民政府组织【编制报?县级人民政府审【批;报?请审批前应当先经】镇人民代表大会审】议审议意见交由本】级人民政府研究【办理 ?   —  镇控制》性详细?规划的编制》、审批按照城乡规划!的法律、法》规的规定执行 】 第十!四条 乡规划—包,括乡域规划和—乡驻:地规:划乡:规划由乡人民政府】组织编制报县—级人民政府审批;】报请:审批前应当先经乡人!。民代表大会审—议审议?意见交由本级—人民政?府研究处《理 ?  《   村庄规划【包,括行政村总》体规划和自然村建设!。规,划村庄规划由—乡、镇人民政府组织!编制行?政村总体规划—由乡、镇人民政府审!核后报县级人—民政府批准自—然村建设《规划可以由县级人民!政府委?托乡、镇人民—政,府批准后报县级人】民政府城乡》规,划行政主管部门备】案村庄规划报送【。审批前应当》经村民会议或者村】民代表会议讨—论同意 —  ?   乡规划、村】。。庄规划的规》划,。期限一般为10【年,至,20年 》 , 》 第:十五条 城》市、镇规划区内未纳!入建设用地范围的】村庄规划由所—在地乡?、镇人民政府—(街道办事处)【组织编制报城市、县!。人,民政府审批》    】 位:于城市总体规划确】定的建设《用地范围《内的镇?、乡:和村庄不《。再单独编制镇—规划、乡《规划和村庄规—划;位于镇区规划】。、乡驻地《规划确?定,的建:设用地范《围内的村庄不—再单独编制村庄【规划 ! 第十六条 城】市、县?人民政府城乡规划】主,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!可以组织编》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!详细规划或者要求建!设单位依《据控制性详细规【划和规划条件编制】修建性详细》规划重要地块—的修建性详细规划】由,市、县?人民政府审批—    】 本条?所称的重要地—块是指由城》市、县、镇人—。民政府?。划定的重要街—区、重点景观区、广!场、公?园、大型公》共服务设施用—地、重要交》通枢纽用地》等区域 】 第十七条 !城乡规划《组织编制机》关应当委托》具有相?应资质等《级的单位承担—城乡规划的》。具,体编制工作省—外具有城乡规划【编制:资质的单《位进入本省》从事:城乡规划编制工【作的应当依》照国家有关规—定到:。城乡规划《主,管部:门备案 》。 :     村—庄规划的编制—可以由?县(市、区)、【乡,(镇:)负责人、专—业技术人员、村【民代表组《成的工作机》构具体承担 】 : ? 第十八条 —县,级以上人《民政府有《关主管?部门应当根》据编制城乡规划【的,需要及?。时向规划编制承担】。单位提供勘察、测绘!、气象?、地震、水文、环】境、通信、》供电:等有关?。基础资?料,。 】 第十九条 城【市总体规《划、镇总体》规划实施《过程中确需进—行不涉及总体—。规划强制性内—容调整的局部修改时!由城:乡规:划主管部门》报经本级人民政府】同意后纳入总体规划!的近期建设规划【进行修改修改后的】近期建设规划经本级!人民:政,府审:查批准后3》0日内报总》体规划审批机—关备:案 ! 第二十条 经批】准的:城,乡规:划具有法定效力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,自修改 — :    有下列【。情形之一的组织编】。制,机关方可按》照规定?的权限、《程序修改控制性详】细规划 【     (—一)总体规划修【改对用地布局和功能!产生重大影》响的; 》   》。。。  (二)实施国】家和本?省重:点工程需要修改【的;: 》    (三)【实施州(《市)、县(市、区)!重点基础《设,施和公?共,服务设施、防灾减灾!工程等建设》需要:修改的; —     (四!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。其他情形 —     因前!款,规定的情形对—控制性详细规划进】行修改的组》织编:制机关应当对修改】的必要性进行—论证征求规划—地段内利害关系【人的意见 —     其他城】乡,规划的修改按照城】乡规划法律、法规的!规定执行《 :  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