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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?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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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【 为了加强城乡规】划管理协调》城乡空间布》局改善?人,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!社会全面协调—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城—乡规划法《等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规》定结合本省实际【制定本条《例
】 第二条 本省行!政区域内《。制定和实《施城乡规划在—规划区内进行建【设及其监督管—。。。。理活动应当》遵,守本条例《
? , 本条》例所:。称城:乡规划?包括城镇《体系:规划:、城市规划、镇【。规划:、乡规划和村庄规】。划,城镇体系规划分【。为,省域:城镇体系《规划、州(市)域】城镇体系规划—、县(市、区)域】村镇体系规划和跨】。行,政区域城镇》体系规划《(包括?。城市群?规划);《城市规划《、镇规?划分为?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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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—制,定和实施《城乡规划应》当遵:循城乡统筹、科【学规划、合理布【局、节约土》地、集约《发展和先规划后【。建设的原则保护生态!保护:。坝区农田《因地制宜建设山地城!。镇并符合《保持地方特》色、民族特色和【传统风?。。貌的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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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应当加强】对城:乡规划?工作的领导和—监督根据本地经【济社会发展》水平依法组织—制,定和实施《城乡规?划并将城乡规划的编!制和管理经费纳【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!保障
》 县级以上】。人民:政府可以设》立城乡规《划委员会《作为城乡规》。。划决策的议事机构根!据本级人民》政府确定《的工作职责开展工】作为城乡规划的编】制和:实施提供决策依据城!乡规划委员会—由,有关部门、专—家和公众代》表组成?
》第五条 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!乡规划主管部门【负,责本行?政区域内的城乡【规划管理工作城市】、县人民政府—城乡规划《主,管,部门在市辖区、开】发区(园区)—设立的派出机—构,按照规定《职责承担有》关城乡?规划管?理工作
】 , 乡、镇《人,民政:府所属的规划—建设管理机构依法】做好规划管理工作】街道办事《处配合县(市、【区)城乡规划主【管,部门做?好城:乡规:划管理的有关—工作:村(居)民委员【会可:。以配备规划协管【员协:助做好?相关管理《工作 ?
?。 , 发展改》革、财政、国土【资,源、林业、》环境:保,护等有关部》门按照?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!划管理的相关工【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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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》 省人民政》府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应当?会同发展改革、国土!资源行政主管部【门对城市、县人民政!府驻地镇的总体【规划纲要、建—设用地?。和人口规模进行审查!审查意见作为—城市:总体:规划审批的依—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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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鼓励开】展城乡规划科学技术!研究推广和应用【先进技术制定城乡规!划地方标准、—规范建设城乡规【划管理?信息系统实现—城乡规划信》息,共享提高城乡规划的!科,技水平和管理—效能
第八!条 城乡规划—的制定、修》改、实?施和监督检查应【当建立健全》信息公开、公众参与!等制度听取公众意】见接受公《众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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