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《 , 第四章 电】力设施保护》 第三十八!。条 电?力设施保《护,范围和?保护区按照国家【和省有?关规定进行》保护 — 第》三十九?条 电?力设施产《权人应当根》据国家和省的规【定建立健全》安全管?理制度和内部治【安保卫工《作制度设立》并维:护电:力设施安全警示标】志;按照国家规范】和技术标准对电【力设施进行》巡视、维护、检修】及时消除隐患 !      —对危害电力》设施安全的行为【电力设施产》权人应当予以制止】并有权要求恢复原】状、排除妨害—、赔偿损失》或者请求《。电力行政主》管部:门和:公安机关依》法,处,理 :。 , 《 第四十条 】在发生自然灾害【。或者其?他突发?事件可能危及电力设!施安全的紧急—情况时电力设施【产权人可《以先行采取措—施防止危《害电力设施安全的】事故发生或者最大程!度减轻?事故危害;采取紧】急,措施后应当及时报】告电力行政主管部】门并告知《利害关系人》 】 ,。第四:十一:条, 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得【。实施下列危害电【力设施的行》为 —   ?  (一《),盗窃、破坏、哄抢】电力设施《及器材;《 ,      !(二:)损坏发电厂、变电!站,、水电站的建(构】)筑物; 》    【  (?三)拆卸变压器及其!附属设施堵塞—。发电:设施附属《的输油、供水—、供热、排》灰、送汽等》管道; 【      (【四)损坏、封堵【。发,电厂、变电站—的铁路专用线、专】用公路或者专—用码头; 【 ,      (五】)损坏、《擅自移动《、涂:。改电力设施标志【; 《     — (六)在》火力发?电厂冷却池、输水管!道、沟渠的进出水口!禁区:范围内游泳、捕【鱼; 》      【(七)在《。。水底电缆《和,。水电厂禁区范围【内游泳、捕鱼、停】泊船筏?、,抛锚、拖锚、—挖沙取?。土;: ? :   ?  (八)在电【力线路杆塔、拉【线基:础规定范围内和地下!电缆保护区内—取土、开挖、—打桩、?钻探、堆放物品【修建建(构)筑物】。或者:倾倒酸、碱》、盐及其他有害【化学物品;》。 》   ? , (九)违章攀爬】变压器台架、—电力:杆塔擅自在电力杆塔!上搭挂各类缆线、】广播器材和广—告牌等外挂》装置未经电力设施】产权人许可在电力设!。施,上安装其他》设施:。;  【    (十—)向导线《抛掷物体; !  :    (十一)】擅自在电缆沟道【中铺设各《类缆线向电缆沟【内排放污水在电【缆井:盖附近堆放易燃易爆!物品; 》 :     》 (十二)》在电力设施》保护范围或者保护】区内钓鱼、燃—放,烟花爆竹《或者放风筝》。、气球及其他空【中物体; 】      —(十三?)更改、涂抹电【杆警示、标志—符号:或者利用变电—所、:配电室为依托搭建】房,屋等; 】 ,。 ,   ?(十四)《法律、法《规禁止的《危害电力设施的其】他行为 》 — 第四十二条 任何!。单位:和个人?不得在?架空电力《线路保?护区内实施下列行为! ,  》 ,   (一》)新建、改建、【。扩建可能危》及电力设施》安全的建(构)筑物!;  【    (》。。二,)种植?可能危及《电力设施《安全的植物》; 《   《 ,  (三)实施【。影响导线对地安【全距离的《。填埋、铺垫; !    》。  (四《)堆:放谷物、草料、【垃圾、?矿渣、?易燃物、易爆—物及其他影响—安全供电的物—品 》 ?。 第四十三条【 单位和个人从事下!列活动应《当制定安全措—施并经?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电力行—政主管部门同意【  —    (一)在】架空电力线路保护】区和电力电缆线路】。保护区内从事起重】机械施工作业或【者进行农《田水利基本》建设及打《。桩、钻探、挖—掘,等作业; !    《 (二)与》架空电力《导线的垂直距离【小于国家规定—安全距离的或者【超过四米《高度的运输机械【及装载物通过架空】电力线路保护区 】 ,  《    前款规【定的:作业事?项需要?电力设?施产权人提供协助的!电力设施《产,权人应当予以配合】产生:的费用由作》业单位或《者个人承担 【 》 第四十》四条: ,在距:电力设施《周围五百米范围【内(指水平距离)】进行爆破作业应【当制定安《全措施并经电力行】政主:管部门批准 — 】第四十五条 因建】设需要?必须对已建成的电力!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迁!移、改造的建设单位!应当事先与电力【设施产权人》协,商并依法办》理,有,。关,手,续建设单位与电力设!施,产权:人协商不一致的可以!。提请电力行政主管部!门,处,理 : — 第四十》六条 电《网调度管《理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值!班调度人员许可【任何人不《得,操作调度机构调【度,管辖范围内》的设备   】   电网运行遇有!危及:人身及设备安—全的情况时发电【厂、:变电站的《。运,。行值:班单位?的值班人员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!理处理后应当—立即:报告有关调度机构的!值,班人员 — 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