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, 第》三章 电力供应与】使用 第二十二条!。 市、县(》。市,、区)人民政—府及:有关部门应当提倡节!。约用电加强监—督管理?      !电力企业和用户【应当:依据国?家标准和有关—规定:制定节电计》划推广和采用节电】的新技术、新设【备和新工《艺  —    对》于高能耗、》环境:污染严重《、,超耗能标准企—业以及列入》国家限?制类、?淘汰类生产设备的】用电应当按照国【家和省有关规定【实行差别电》价或者?惩罚:性电价依法》。限制用电或者终【止供电 》 — 第二十三条 市】。、县(市、区)人民!政府应当组》织制:定电力需求侧管【理标准和规划积极】筹措电?力需求?侧管理资金推动电】力需:求侧管理工作 【 ?   ?   电力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!立健全安全、有序】、高效的运行机【制组织实《施电力需求》侧管理?定期开展用电—管理评?价工作 》 :      电力供!应企业应当按照【。电力需求《侧管理要求加大【电能保护资》金,投入:采用先进的科学技】术和管理方法降【低电能损《耗优化供电方—式提高服务质—量, ?      【用,。户应当按《照电力需求侧—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受!用电设备《安,全管理配合电力【行政:主管部门做好—用电管?理评价?工作 ! :第二:十四条 电力行【政主管?部门应?当按照?。国家政策和规定制】定发电量计划 !    》  电?力,生产企业(》包括地方公》用电厂和企》。业自备?电,厂)应当执》。行经批准的发电【量,计划并服从全—市电网统一调度 】 第!二十:五条 电力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应:当,制,定,并公布有序用电方】案优:先保证居民》生活和重《要用户用电 【 :   ?   电力生产企】业、电?力供应企业和用户应!当遵:守有序用《电,方案维护正》常供用?电秩序 ! 第二》十六条 电力—供应企业应当与用】户依法签《订供用电合同明确】双方:的,权,利和义务对合—同约定的义务双方】都应当严《。格履行 【 《 第二十七》条 用户新装用【电、临时《用,电、:增加用?电容量、变更用电和!。终止用?电,的应当向电力供应】企业提出申请—电力供应企业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】程序办理 !  :   电力供应【企业不得《违反国家规定对符】合条件申请用—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!供电 — ? 第二十八—条 :在公共用电》。供电设施《未到达的地区电力】供应企业可以委托有!供电能力的用户【就近:。供电并签订协议电】力供应?企业不得《委托重要国防、军工!用户向外转供电用户!不经:。电力供应企业同意不!得擅自向《外转供?电 【 第二十—九,条 用户投》资建设?受送:电设施电《力,。供应:企,业不得指定》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!、设备材《料供应单位用户【投资建设受送电设施!应当由有相应资【质的:设计、施《工单:位进行?并使用符《合国家规定》标准的设备》或者材料用户投资】建设的受送》电设施由《电力:供应企业按照国【家,规定标准进行验【收验收合格的—予以供电《验收:不合格的应当—。将,。不合格原因一次【性书:面通知用《户用户对验收结果】有异议的可申—。请其所在地的电力行!政主管?部门组?。织,。复验电力《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组织具有》相应:资质的机构复验经复!验异:。议成立的电》力供应企业应当【供电并承担检验【费用;异议不成【立,的由用?户承担检验费用 】 《     》。电力供应企业—应当按照国家标准】或者行业标准参【与用户受送电装【置设计图纸的—审核对用户》受送:电装置隐蔽工程【的施工过程》实施监督如有不符】合规定的应》当以书面形式—向用户提《出,意见用户《应,当按设计和施工【标准的规定予—以改正 ! , , 第:三十条?。 重要用户根—据国:家有关规定配备了双!电源、多《电源、?自备应急《电源以及非电性【质的应急装》置等设施《并符:合供电条件的—电,力供应企《业应:当予以供电 【 : ? 第三十》一条 任《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《损毁、改装或者擅自!移动:用电计量装置—及相关?。装置 》 : 《第三十二《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以《非法占有电》能为目的实施—下,列窃电行《为 》      (【一)在电《。。力供应企业的供电设!施,或,者他人的《电力:设施上擅自接—线用电;《    】  (二)绕越【法定的用电计量【装置用电; —     】 (三)伪造或者】开启计量检》定机构加封的—。用电计?量,装置封?印用电; 】     》。。 (四)《以改:变接线等方式—故意使用电计量【装,置计量?不准或者失效—用电; — ,   ?   ?(五)擅《自变更计量用电【。压,。互感器?和,电流互?感器变比等计量【设备参数造成—电费:损失; 》    —。  (六《)擅自?改变:用电类别用》。电,; 》      (七)!使,用电费卡非法充【值,后用电; —      】(八)?其他窃电行》。为, 》    《 禁止胁《迫,、指使、协助他人窃!电或者向他人传授窃!电方:。法    !  禁止生产、【销售:、出租?窃电装置《 : 【第三十三条 电力供!应企业应当按照【国家有关用电—。检查管理《。。的,规定对用户用电情】况进行检查》 》   ?  用电检查人员进!行检查时《不得少于两》人并应当出示由电】力行政主管部门【颁发的用电检—查证制作《用电安全检查—记,录,被检查的用户应当予!以配合 《 《。    《 ,用电检查《人员在?检查时发现》窃电行为的应当【予以制止可》以通过录《像、拍照、现—场,保存窃电装置—等方式保《存窃电的证据—并,应当及时《报告:电力行政主管—部门或者公》安机关依《法处理 — : 第三—十四条 《电力企业应当保障】电能质量《符合国家标准—在发、供电系统正常!运行的情况》下应当按照》供用电合同的规定】连续向用户供电【不得:无故中断但有—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电力》供应企业按照国家】有关规定可以中【止供电 》      (!一)遭遇不可抗力】或者紧急避险的【; 《      【(二)?有证:据表明?。用户有?窃,电行为的; 】    》  (三《。)用户运行中的【受电设施不符合【有关安全规范和标】准经整改仍不合【格的; 》      】(四)用户的用电设!备对电能质量产【生干扰与妨碍经整改!仍不合格的; 】     【 (五)《用户在?限期内不拆除私增】用电:容量设施或》者设备的; —  》。    (》六)用户擅自—转供电的; !      (【七)用户违反安全】。用电规定用电—危,害供用电安全—扰乱供用电秩—序拒绝?接受检查或者拒【不改正?的; ? ,      】(八)电力设—施计划检修、临【时,故,障检修的; —。。    【  (九)》用户在电力设施保护!区内实施违法作业的!;   】   (《十)其他严重影【响供电质量、电【网安全或者》破坏正?常供用电《秩序的情形 】 《 第三十五条 】电力供应企业实施中!止供电应当遵守下列!规定 【     (一)】因供电设施计划【检修:的,应当提前七日—通,知用户或《者,进行:。公告; 》      】(二)因《供电设?施临时?检修的应《当提前二十》四,小,时向社会公告并通】。知重要用户; 】     【 (三)因本条例】第三十四条第三、四!项情形需要中止供】电的应?当提前七日通知用户!; 《      【。(四)采取防范【设备重大损失、【人身伤害《的措施?;    !  (五)不影响】其他用户正常用电;! , 《     》(六)不影响社会】公共利益或者—社会公共《安全:    】。。。  对高《危行业和连续性生】产企业中止供—电应当报请所在【。地电力行政主—。。管部门批《准 :    【  因发电、供电】系统发生故》障的应当按照—有序用电《方案确定的限电序位!中止供电或者限电】。。。 《 第—三十六条 用—户对电力供应企业中!止供电有异议的【可以向?电力:供应:企业查?询也可以向所—。在地县(市、区【)人民?政府电力行政主管】。部门投诉电力行政】主管部?门应当依法受理并在!三个工作日内予【以答复 】 ? 第三十七条 在电!力供应?企业实施中止—供电后具《备下列情形之—。一,的,电力供应《企业应当《在二十四小时内【恢复供电 !     (一)被!中止供电的用—户消除对电网安【全和:电能供应影响且【具备安全用电条件的!;  【   ? (二)停止窃【电行为并承担了【相应民事责任或者】依,法提供了担保的; !   《   (三)—其他引起中止—供电或者限》电原因消除且—具备安全用电条件】的 ?  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