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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章 奖励与处—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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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《一条 ?。符合下列条件—之一的?由乡级?以上人民政府或【县级以上建设—行政主?管部:门,给予表彰奖》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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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执》行本条例《成绩显著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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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二)在?村镇规划、建设、管!理工作中成绩显著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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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《)检举、控告、查处!违法建设行为成绩】显著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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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】条 在村镇规划区】内未按村镇规划【审批程序批准而【取得:建设用地《批准文件占》用土地的批准—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!由乡级以上人民政】府责令退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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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三条 有《下列:行为:之一的由县级人民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停《止设计或施工限期改!。正并可对主要—责任人处以一千【元以上五千元以【下,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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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无证】或者越级承》担设计、《施,工任务?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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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二)不按设计图纸】施工或者擅自—修改设计图纸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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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三)》不按有关技术规定设!计、施工或者使【用,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!的建筑材料》和建:筑构件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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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成工【程质量事故和伤亡事!故的除赔偿直—接经济损失外—并可:对设计、施工—单,位处以造成直接损】失金额一倍以—下的罚款;》。情,。节严重的《由原发证机关吊【销设计或《者施工?资,质证书;构成犯【罪的由?司法机?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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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第四十四条》 ,未按村镇《。。规,划审批程《序或者?未按批准的村镇选址!建设意见书进行建设!尚能采取改正—措施的由县级人【民政府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?责令限?期改:正并对违法》单位:处,五千元以《下罚款对主要责任人!处五百?元以下罚《款;严重影》响,村,镇规划的责令停止建!设限期拆除》或,者没收违法建筑【物、构筑物和其他】设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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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村民未经批准或者违!反村镇规划修建【住宅的由乡级—人民政府责》令其停止建设或【者限期拆除;尚可】采取措施的责—令其:限期改正《并可对责任人处以五!百,元以下罚《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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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四十:五条 擅自在村【镇规划区内广场、】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以!及道路两旁修建临时!建筑:物、构筑物和其他设!施,的,由,乡级人?。民政府责令限期拆】除并:可处:以五百元以下罚【。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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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:十六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乱堆垃—圾、粪便、杂—物影响村《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!由乡级人《民政府责令》。停止侵?害、恢复原状损坏村!镇公用基础设施的除!赔,偿损失外并由乡级】人民政府处以直接】损失金?额一倍以下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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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七条 【罚款一律上》交同级?财政并使用财—政部门统《一印制的罚款—专用收据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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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第四十八条 违】反本条例规定损坏村!镇规划?。区内:古树名木《。、文物古迹、风【景名胜?。等设施的依照有【关,法律、?法规的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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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!条例:规定拒绝《、阻挠?村镇建设管》理人员依法执行公】务的由公安机关【依照中华《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处罚:条例规定进行处【罚;构成《犯罪的?由司法机关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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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条 村!镇建设管理人员玩忽!职守、?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!的由其所《在单:位或者?上,级主管机《关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?罪的由司《法机关依法追—究刑事责《。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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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【条 当事人对行【政,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!在接到处罚通—知之日起十》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!定机: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!。复议;对复议决定不!服的可以在接—到复议决定》之日起十《五日内向人》民法院?起诉当事人也可【以在:接到处罚《通知之日《。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!民法院起诉当事【人逾期不申请复议】也不向?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!不履行处罚决—定的作出处》罚决:定的机关可以申【请人民法院》强,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!。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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