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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!村镇建设的设计、施!工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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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!村镇的建设》项目:应当进行《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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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建设项!。目须由具有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】计单位设计或者选用!省,和市、地、州级以】上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批准的通用】设计图或标准设计】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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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二】层以上的《住宅、宿舍》和其它混合》结构的?民用建?筑或跨度在六—米以上的单层民用】建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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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?二)跨度在六米以】上的单层《。。厂房和?仓库、跨《度在七?点五米、《二层以上的轻—型厂房?。和仓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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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属工【程设计规范规定的】小型以上《的独:立烟囱?、,。水,塔和水池等构—筑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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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(,四)道路桥梁、【集镇给排水等公【用、基础《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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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,十四条 村镇建【筑设计应当贯彻安】全、适用、经济【和美:观的原?则符合国家和地方有!关节:。约资源、《。抗御灾害等规定【;与周围环境协调体!现地方特色、民族风!格,;提倡采用新工艺、!新材:料、新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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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五?条 集?镇,建设项目《和,乡(镇)村企业、乡!(镇)?村公共设《施、公益事业—等建设?。在开工前建设单【位和个人《应当向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!。政主管部门提出【开工申请经县级以上!。人民:政府建设行政主【。管,部门对设计、施工】条,件予以审《查批准?后方可开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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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村民住宅建》设,在开工前应向乡【级人民政《府提出开工申请【经审:查,同意后?方可开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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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二十六条 建设!单位、施工单位必须!按照村镇《规划主?管部: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进!行施工任何》。单,。。位和:个,人均:不得擅?自更改设计图纸【;确需变更》的须征得《原设:计,单位和村镇规—划主管部门同意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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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《十七条? 建设项《目施工中不得妨【碍交通、工农—业生产不得污—染环境不得破坏村镇!公用设施、矿产【。资源和文物古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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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【条 :承担本条例第二十三!条所列建设项目【的,设计、施工》。单位必须具》有相:应的资质《等级证书并按照资质!等级所核《定的经营范围承【担,设计、施工任—务严:禁无证或越》级承:担设计、施工任【。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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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村民《修建住?宅,除二层以上》的,按本条?第,一款的规定执行【外其他住宅》应当有相应的技【术人员或技术工匠指!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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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—担村:镇其:他建:筑施工的技术工匠应!当对施工《的工程?质量和安全承担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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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九条 承—担建筑工《程施工的企业和技】术工匠必《须遵守有关施工技术!规程和规范严格【按照图纸施工不得】使用不符《合质量要求的—建,筑材料和建筑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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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】村镇建设工程—质量:由批准?开工的机关负—。责进行监督检—查凡质量不合—。格的工程不得投入】使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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