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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【村镇规划的制—定和实施 》
第八条【 所有村镇》都应:当制定规《划并按批准》的规:划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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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镇】规划的编制》应当以县域规划、农!业区划、土》地利用总体规—。划为依据并》同有关部门》的专业规划协调编制!。城市规划《区内的村镇规划还】应当以城市》总体规?划,为依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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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村镇规划的—具体编?制办法依照省—人民政?府,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的规】定执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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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镇规划】由乡: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!编制县级人民政府建!。设行政主管部门【给予: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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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—条, 村镇规划的—编制:应,当,遵,循下列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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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—)根据国民经—济,和社:会发展?规划:结合当地经》济发展的现状和要】求以及自然环—境、资?。源条件、历史特【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!。村镇的?各项:建设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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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正确处!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!展的关?系使村镇的性质【和建设的规模—、速度、标》准同当地经济—发展、农民生活水】。平相适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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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三)》合理用地节约用地】各项建设应当相【对集中充分》利用原有建设用【地新:建、扩?建工程及住宅—应尽量不占用耕【地和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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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)合理布局配套】建设有利生产方便】生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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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五)保护和—改善生态环境—防治:污染和其《它公害加强》村镇绿化和材容镇】貌、环境卫生—建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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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(六)保护文物【、历史?。遗迹和自然景观弘】扬民族传统突出【地方特色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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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十:条 村镇规》划分为?村镇总体规》划和村、集镇建设规!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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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城市规划控制区!内的:村镇规划编制的主】要内容和《各项建设的整—体部署应当与城市总!体规:划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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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,一条 村镇总—体规划指乡级—行政区域内村、【集镇布点规》。划及相应的》各,项建设的整体部署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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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村,镇,总体规?划的主要内容—包括乡级行》政区域内集镇、村】的布点、性》质、规模和发展【方向;村镇交—通、供电、》邮电、给排水、商贸!市场、教育、环卫】、,绿化等?生产、生活服务设】施的配?置;主要工》副业生产基地的分布!和主要?公,。共建筑设施的—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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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】村,、,集,镇建设规划是以村】镇总体规划为依【据以村、集》镇建成区及其—。建设发展需要控制】。的,区域为规划》范围对村、集镇各】项建设?进行:的具体安《。。排和综合规划设【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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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集镇建设《规划的主要内—容包括集《。镇各项建设的—用地布局、》规模、发《展方:向和有关技术经【济指标道路、—能源、邮电、给【排水、绿化、—防灾、?环卫、商贸》市场、文化、教【育等各项设施建【设的具体《布,。局近期建《设及主要地段建【设的:具体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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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村建设规—划的编制应当根据】不同的地域特点和】经济发?展水平参照集镇建】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!要对住宅和给排水】、供电、道路—、绿:化、:环卫以及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!体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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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三?条 编制村、集镇建!设,规划必须符合公【路、河道、管线等】有关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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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条 村镇规划期【限应与当地的—经,济社会发展目—标一致?。一般近期五年至【十年远期二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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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五条 村镇总体!规划:和集镇建设规划须】经乡级人民代—表大会审议》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!报县级人《民政府批准》;村建设规划经村民!会,议或村民委》。员会讨论同意由乡】级人民政府批准报】县级人民政府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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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十六条 经【批准的?村镇规划由》乡级人民政》府公布并组织实施】;任何单位和个人必!须严:格,执行不得《擅自修改或者—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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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经》济、社会《发展乡级《人民政府可以—对村镇?。规划进?行局部调整分别经乡!级人民代表大会和】村民会议或村民【委员:会同意?并报县?级人民政府备—案但涉及集镇、【村的:性质、规模、—发展方向《和总体布局重大【变更的依照本条【例,第十五条规》定的程序重新报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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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七条 在《城市郊?区、平原《、丘陵地区的集镇】和规模较大的—村推行综《合开发、配套建设集!镇新区开发与旧区改!建结合的方》式加快集《镇功能的《形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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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山】区、高原《地区的集镇和村【的住宅?建设其规《划、设计、》建设方式应适—合当地特《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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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八条 在【村镇区域《内除国?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!地进行的《建,设,外进行生《产经营类建》筑及公共设施、公益!事业和单位》住宅类建设的按照下!列,审批程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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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?一)兴建生产经营】类建筑和《。单位住?。宅的:。。必须:持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批准的设计任务】书或:者其他批准文件向县!级人:民政府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《申请选址定》点县级人民》。政府建?设,行,政主管部门审—查同意并出具选【址建设?意见书后建》设单位方可》依法向县级》人,民,政府土地管》理部:门申请?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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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兴!建公:。共,设,施、公益事业建【。设的:。须经乡级人民政府审!。核、县级人民政府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!查同意并《出具:选址建设《意,见书后建设单位【方可依法向县级【人民政?。府土地管理》部门申请用地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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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第:十九条 村民—在村镇区域内进行】住宅建设《的应当先向村—集体经?。济组织或者》村民委员会提—出建房申请按下【列审:。。批程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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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一)需《要使:用耕:他,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!核、县级人民政府】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审查同】意并出具选址—。建设意见书后方可依!法向县?级人民政府土—地管理部门申—请用:。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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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使用原【有宅基地、村内【空闲地?的由乡级人民政府】根据村镇规》划和:土,地利用规划批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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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!非农业户口居—民在村镇需要使用】集,体所有的土地建【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!。单位或者居民委员】会同意后依照前【。款第(一)》项规:。定的审批程序—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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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原藉村】镇落户?的职工、退伍军【人和离休《、退休干部以及回】乡定:居的华侨《、港澳台同胞—在,村,镇需要使用集体所】有的土地《修建住宅的依照本条!第一:款第(一)项—规定的审批程—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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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《条 建设单》位或个人《。依法办理用地手【续后应按本条例第】二十五条规》定提出开《工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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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一?条 单位《或个:人在村镇规划—区内:和,。道路、河道两旁进】行临时?建设应?经乡级人民政府同】意并依法申请办【理临时用地手续后】方可进行临》时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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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建筑物】、构筑物的使用期】限不得超过两—年,确需:延期的应重新报批在!批准的使用期满【时必须无条件—。自行拆除在使—。。用期限内因国家建】设需要拆《除的必?。须在规定期》。限内无条件自行拆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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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批准临【时使用的土地—不,得,建,设永久性建筑—物、构筑物或其他设!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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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二》条 建设单位或【个人:在取得村镇选址建设!意见书、依法办【理用地手续》后必须严《格按照批准的位置、!面,积、:层数:。等规定?实施不得擅》自变更确需》变,更的应经原批准机】关同意并《办理变更手续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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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建设单位》或个:人按本条例》规定获得村》镇选址建设意见书】。。、依法办《理用地手续后—六个月未开》工又未到原批准【机关:办理:延,期手:续的村镇选址建设】意见书自行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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