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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章 村【镇规划的制定和实】施
第八】条 所有村镇都【应当制定规划并按批!准的规划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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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镇!规划:的编制应当》。。以县域?规划:、农:业,区划、土地利用总体!规划为依据并—同有关部门》。的专:业规:划协调编《制城市规划区内的村!镇规划还应当—以城市总体规—划为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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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《镇规划的具体编【制,办法依照省人—民政府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的】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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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村镇规划《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!组织编?制县级人民政—府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,给予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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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九条 村镇—规划的编制应—当遵循下列原—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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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!发展规划结合当地】经济:发展的现状和要【。求以:及自然环境、资源】条件、历史特点【统筹兼顾综合部【署村镇?的各项建《设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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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(二)正确处理【近期建设《和远景发展的—。关系使村镇的性【质和建设的》规模、速度》、标准同当地经【济发展、农民生活】。。水平相适应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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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—)合理用地节—约用地各项》建设应当《相对集中充分—利用原有建设用【地新建、扩建工程】及住宅应尽量—不占用耕地和林地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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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》)合理布《局配套建设有利【生产方便生活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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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五)保?护,和改善生态环境防】治污染和《其它公?害加强村《镇绿化和材容镇貌、!。环境:卫生建?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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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六)保护文物、】历史遗迹和自然【景观:弘扬:民族传统突出—地方:特,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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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条 村—镇,。规,划分为?村镇:总体规?划和:村、集镇《建设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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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城市规划》控制:区内的村《镇规划?编制的主要内—容和各项建设的整】体部署应当与城市】总体规?划衔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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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一条 【村镇总体规划指【乡级行政区》域内村、集》镇布点规划及—相,应的各项建设—的,整体部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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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村镇总体规》划的主要内容包【括乡级行政区域内】集,镇、:村的布点、性质、】规模和发展方向;】村镇交通《、供电?、邮电、给排—水、商贸市场、教育!、,环卫、绿化等生产、!生活服务设》施的配置;主要工】副业生产基地的分】布和主要公共建筑】设施的?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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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二条 村、【集镇建设规划是以】村镇总体规》划为:依据:以村、集镇建—成区及其建设—发展需要《控制的区《域为规划范围对村、!集,。。。镇各项建设进行的具!体安:。排和综合规划设【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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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镇】建设规划的》主要内容包》括集:镇,各项建?设的用地布局、规】模、发展方向和有关!技术经济指标道路】、能源、邮电、给】。排水、绿化、防灾、!环卫、商贸市场、】文化、教育等各项设!。施建设的具》体布局近期建设及主!要地段建设》的,具体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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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】建设规划《的编制应当根据【不同的地域特点和经!济发展水平参—照集:镇建设规划的编【制内容?。主要对?住宅和给排水、供】电、:。。道,路、绿?化、环卫以及生产】配套设施作》出具体安排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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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—条, ,编制村、集镇建【设规划必须》符合公路《、河道、管线—等有关法《律、法规《的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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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条 村镇规!划期限?应与当地的经—。济社会发展目标【一致一般近期五年】至十年远期》二,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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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村!镇总体规《划和集镇建设规划】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!会审议?同意由乡级人—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!府批准;村建设规划!经村民会议或村民】委员:会讨论同意由—。乡级人民政府批准报!。县级人民政府—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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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六,条 经批准的村【镇规划由乡》级人民政府公—布并组?织实施;任何单【位和个人必须严格】执,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者!。变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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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经济、社!会,发,展乡级人民政—府可以对村镇规划进!行局部调整》分,。别经乡级人》民代表大会》和村民会议》或村民委员》会同意并报县级人民!政府备案但涉及集】镇、村的《性质、规模》、发展方《向和:总体布?局重大变更的—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!。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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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七条 在城】市郊区、平原—、丘陵地区的—集镇和规模》较大的村推行—。综合开发、配套【建设集镇新区开发与!旧区改建结合的方式!加快集镇功能—的形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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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山区、】高原地区的集镇【和村的住宅建设其规!划、设计、建—设方式应《适合当地特点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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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!。条 在村镇区域内除!国家:征用集体所有的土】地进行的建》设外进行生产经【营类建筑《及公共设施、公益】事业和?单位住宅类建—设的按照下列审批】程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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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兴建生》产经营类《建筑和单位》住宅的必《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批准的设计任务】书或者其他批准文】件向县级人民政府】建设行?政主管?部门申请《选,址定点县级》人民:政府: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审查同意并】出具选址建》设意见书后建—设,单位方可依》法,向县级?人民政府土地管理】部门申请《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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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(,二)兴建公共设【施、公益《事,。业建设的须经乡级】人,民政府审核》、县级?。人民:政,府建设?行政主管部》门审:查同意?并出具?选址建?设,意见书后《建设:。单位方可《依法向县级人—民政府土地管—理,部门申请《。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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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第十:九条 村民》在,村镇区域内》进行住宅建设的应当!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!或者村民委》员会提出《。。建房申请《按下列审《批程序办《。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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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,。。)需要?使用耕他的经乡【级人民政府》审核、县级人民政】府建设?行,政主管部门审查同】意并出?具选址建设意见书后!方,可依法向县级人民】政府土地管理部【门申请?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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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二)使用原—有宅基地《、,村内空闲地的—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!村镇:规划和土地利—用规划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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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城镇: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!镇需要使用》集体所有《的,土地建住宅》的,应,当经:其所在单《位或者居民委—。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!第(:。一)项规定》的审:批,程序办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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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原藉村镇!落户的职工、—退伍军人和离休、】退休干?部以及?回乡定居《的华侨、港澳台同】胞在村镇需要使用】集体所有《的,土地修建住》宅的依照《本条第?一款第(一)—项规定的审批程【序办: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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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,条 建设单位—或个人依《法办理用地手续后应!按本条例第》二十五条《。规定提出开》工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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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二十:一条 单位或个人在!村镇规划区》内和道路《、河道两旁进行【临时建设应经乡【级人民政府同意【并依法申请办理临】时用地手续》后方可进行临时【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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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—建,筑物、构筑》物的使?用,期,限不得超过两年【确需延期的应重新报!批在批准的使—用期满时《必须:无,条件自行拆除在使用!期限内因国家建设】需要拆除的必须在规!定期限内《无条件?自行: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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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经批:准临时使《用的土?地不得建设永久性】建筑:物、构筑《物或其他《。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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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二条? 建设单《位,或个人在《取得村镇《选址建设意见书、依!法办:理用地手续后—必须严格《按照:批准:的位置、面积、【层数等规定实施不得!擅自变更确需变更】的应经?原批:准机关同意》并办理变更手—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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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建设单位或个—人按本条例规定【获得村镇选址建设意!见书、依法办—理用:。地手:续后六个《月未开工又未到【原批准机关办理延】期手续的村镇—选址建设意见书自行!失,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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