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节 其他!设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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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百五十七条 !人行道上设》置道路公共设施应不!影响行人通行安全】顺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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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行道宽—度大于3米》的其与道路侧石【外边线1.》。5米范?围内为用于设—置交通?标志杆(信》号灯:杆)、公交站牌、】消火栓、邮》箱、垃?圾,箱、路灯杆》等道路?公共设施和绿化的】特定: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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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八!条 道路公—共设施应与城市道路!的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:及大修?工程同步《规划、同《。步设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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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百五十《九条:。。 道路公共设【。施不得压占无障碍设!施和盲道及其两侧各!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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