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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!其他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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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节 《公,。共交通停靠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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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】五条 《公,交停靠站应当与人行!天桥:、,人行地?道、步行街(区【)、:轨道交通车站等相】结合方便公交车【辆停靠和通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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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【六条 ? 城市道路上—的公:交停靠站应》。当符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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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?)设置在《公共交通线路经过】的主要客流集散点】应当与人行天桥【或者人行地道结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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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二)在路段上【设置:的上、?下行对称的》站点应?。当相互避让50至】1,00米;《但,机动车道宽》度大于或者等—于22米《的可以不避让避让】距离:按照站点间道路平】面垂直距离计算【
【 (三)在【道路交叉口附近设置!的一:般应当距离》。。交叉口大于50米;!沿,主干路设置的—应,当大于?100?米;在平《面扩大路口附—近设置的应当在渐变!段,以外
! (《四)数条公交线路】经过同一路段的【应当合并《设置:通行能力应当与各】条,线,路最大发车频率的总!和相适?应但:电车、汽车不得合】并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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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。 (五?)应当?在轨道交《通,车站:、长:途汽车客运》站,、客运?码头、大型公园【、体育场馆等吸【引,大量人流的主—要出入口边线两侧一!定范围内设置—但不得?影响消防以及正常】的城市交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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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(,六)车站《台,宽度不小于2米【
【 ?。(七)公《交港湾?式的站?台长度不《小于:25米车辆进—站减速渐变段—长度不小于15米】车辆:出站加速渐变—段,长度:不小于2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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