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】 其他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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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一节 公共交【通停靠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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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—四十五?。条 公《交停靠站《应当与人行天桥【、人行地《道、:步,行街(区)、轨道交!通车站等相结合【方便公交车辆停靠】和通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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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六条】 城市道路上的公!。交停靠站应当—。符,合下列规《定
! (一)设—置在公?共交通线《路经过的主要—。客流集散点应当【与人行天桥或者人】行地道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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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在—路,段上:设置的上、下行【对称:的站点应当相互避】。让50至100米;!但机动车道宽度大】。于或者等《于22米《的可以不避让避【让距离按照站点间】道路:平面垂直距离—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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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三)在道—路交:叉口附近设置的【一般应?当距离?交叉口大于50【。。米;沿主干》路设置的应当大【于10?0米;在平面扩大路!口附近设置的—应当在渐《变段以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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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数》。条公交线路》经,。过同一路段的应【当合:并,。设置通行能》力应当与各条线路】最大发车《频率:。的总和相适应但【电,车、汽车不得—。合并设置《
】 (五)应当在】轨道交通车站、长途!汽车客运站、客运码!头、:大型公园、体育【场馆等吸《引,大量人流《的,主要出入口边线两】侧一定范围内设置但!不得:影响消防《以及正常的城市【。交通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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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六)车站》台,宽度:不小:于2: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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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七)—公交港湾式的—站台长度不小于2】5米车辆进站减速渐!变段长?度,不小于15》米车辆出站加—速渐变段长度—不,小于2?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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