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节 加油!站、加气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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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【四十条 加油站】、加气?站及加油《加,气合建站选址应当】符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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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一)中心城区、滨!海新区核心区、新城!平均服务半径为0.!。9至1.2千米;】其他镇区范围—内平均服《务半径?为1.?。0,至1:.4千米;公路间】隔为7至8千米【;高速公《路设置在服》务区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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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:二)满?足红线、绿线—退让要求有特殊【要求的道《路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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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进出《口的:视线距离不》小于100米—;不得设置在道路】平,曲线和竖曲线以内】
— (四—。)与城市一》、二级?饮用水源以及饮用】水源:。汲,。水点的距离不得小】于50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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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中!心城区、滨海—新区核心区、新城及!居民密集区内—不得:设,置一级加油站、一】级液化石油气加气】站,和一:级加油加气》合建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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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百四:十,一条: 加油站、加气】站用地面积应当【符合:下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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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油《。加气合?建站的用地面积【。可以:增加20《0平方米附设机【械化洗车的》可以增加160【。至200平方—米
加】油站、?加气站的建筑面积一!般控制在《200平方米以【内与:。加气站合《建的可适《当增加建筑》面积
第!三百四十二条— 加油站、加—。气站及加油加气合】建站的?等级:划分和与站外—建筑物、构筑—。物的防火距离等【应当符合国家—有关标准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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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三!条 ?加油站、加气站应】当设置对社》会开放的公共—厕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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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!四条 城市加【油站、加气站—的出入口一》般应当?设置在次干路上并】附设车辆等候停车】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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