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十一章  !排水:工程 】第一百六十八条 】 ,新区建设应当—采用雨污《。。分流制?;旧区排水工—程应:当结合旧区改—造逐步实现》雨污分流《制 》 第?一,百六十九条》  污?水系统应当根据城】市规划?布局结合竖向—规划和?道路:布局、坡向以及【污水受纳水体—和污水处理厂位置】进,行系:统划分和布》局 : 第一【百七十条《  雨?水系:统应当与河道排涝】系统统一规划根据】地形条件,利用自然!水面的调蓄排沥【功能合?理,布置就?近向一、二级河道】排放 《 第一百七十!一条  污水处【理厂选址应当—符合下列规定—。。 : , ,     (一)!位于城市水系—下游城市夏季—主导风向《的下风侧; — ?     (二)!符合供水水源—防护要求; !     (【三)交通便捷、供】电安全可《靠和废水《、污:泥处:置,方便; —  《 ,  (四)有利【。于再生水回用;【。   】  (五)有利于】农田灌?。。溉 : , , ?污,水处理厂不》得在不良《地质条件区域—以及蓄洪区、—滞洪区?、内:涝低洼区域内—设置 【 第一百七十—二条:  污水处》。理厂用地面积应当按!照远期规《模确定并符》合下表规《定 《 ? 》。 第一?百,七十:三条  污水—处理厂周围应当设】置宽度不小》于1:0米:的绿化防护带 ! 污《水处理厂必须采取】除臭措施与居—住建筑的《距离不?小于100米 ! 第一百七【十四条  》排水泵站选》址应:当,符合下列规》定   !  (?一)采用《新技术、新》工艺节约用地;【   】  (二)整合周边!现状泵站;》 》     (三【)尚未编制规划【或者纳入规》划急:需建设的泵站应【当结合?周,。边现状泵站布局情】况以改扩建方式选】。址建设?;  】  : (四?)确需独立新建的可!结合城市其》他基础设施一—并设置建设》; 【    (五)新】建泵站的出入口一】。般沿城?市次干道以》及以下等《级道路设置 】 第一百七【十,。五条  排水—泵站:用地面积按照泵【站性质?、远期规模确—。。定,并符合下表》规定 》 》 第》一百七十六条 【 排水泵《站,附属:建,。。筑根据泵站规—模,、排:水量大小《、控制方式、所【在位置以及重要【性按照下列规定确】定 — ,    (一)【排水泵?站附属建筑》包括管理《用房、变配电间和辅!助间其建筑面积【为,100至300【平方米 —  《   (二)—地道泵?站地上建筑面积不】大于7?0,。平方:米 : ,   —  :(三)?泵房:一般应当采取地【下形式建设结—构上皮低于》室外地坪1.5米的!不计入建《筑面积 】 第一百七十七条 ! 污水管道》平面的位置和高【程应当根《据地形、施工条件】等因素布《置污:。水,干管应当在污—水收集区域地势较低!或者便?于污水?汇集的地带》布置 【 雨水管《道应当按照充分【利用地形、就近【排入水体的原则【布,置雨水干《管应当在排》水流域的中》间布置 —。 雨水、污水管!道一般应《。当沿现状道路或【者规划道路与道【路中心线《平行敷设 】 第一百七—十八条  雨水管道!设计重现期应—当符合下列规定并】与道路设计协调 】     !。(一)一般区域采用!1年一遇; 】     (二!。)中心城区以—及滨:海新:区核心区的重要干道!、重要地区或者【短期积水可》能引起?较严重后果的地区】采用3至5年一【遇, ? 第《一百七十《。。九条 ? 城市道路下污水管!道的起点埋深一般不!小,于1:.8米?;雨:水,管道的起点埋—深一般?不小于1.5米 ! 第一百八】十条  排水—管道穿越高速公路】以及铁路的应—当采取加装套管【保护:等安全技《术措施 《 排水管道!穿越河道《的应当设置标志管】顶至规划河底的距离!不通航河道不小【于0.5米》通航河?道不小于1米 】 排水—管道穿越受水—流冲刷?河床的应《当采:取防护措施 【 第一百【八十一条 》水,。库作为城市集中【供水水源地的禁【止设置污水排—水口河流《作,为城市集中》供水水源地》的其取水口上游不】得设置排水口—;取水口下游1【。0,00米?范,。围内不得设置排水口! , 第—一百八十二》条  有景观要求的!河道:范围内雨水管—道出水口设置应当】采取淹没出》流形式并在》出水口附《近设置?沉泥槽 !雨水管道出水—口,设置应当在桥梁下】游15?米以外 》  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