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编》 市?政工程规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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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【。 , 给:水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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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:百四十五条 — 城:市给水应当集中供给!中心城区以内不得】增加新?的自备水《源,中心:城区以外《应当:严格控制工业和公共!设施自备水源但再生!水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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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条件的》区域应当逐步采用分!质,供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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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—四十六条 》 给水工程设施【不得在易发生—滑坡:、泥:石流、塌陷等区域】以及蓄?。。洪区、滞洪区—、,内涝低洼区域设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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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表水取水构筑!物应当在《河岸以及河床稳定的!。地段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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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水《工程设施的防洪、排!涝等:级不得?低于本市相应—的设:防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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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》十七:条, 地表水厂选址应】当根据给水》系,统,布局在交通便捷、供!电安全可《靠和废水、》污泥处置方便的区】域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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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八条 ! ,水厂规模《应当按?照最高日《用水量确《定,
—水厂用地应当按【。照规划期《给水量确定水厂厂区!周围应当《。设置宽度不小—于10米的》绿化防?护,。带水厂?的绿化?防护带内不得敷【设污水干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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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厂《用地控制《。指标应当符合下表规!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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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一百四十九—条 水厂附属建筑!物面积?应当根据《水厂规模、工艺流程!确定并符合下表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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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条【 配水系统设置加!。压,泵站的泵《站选址应《。当在用?水集中的地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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泵站用地应当!按照:规划期给水》量确:定,泵站周围应当设置宽!度不小于10米的绿!化,防护带泵站的绿【化防护带内不—得敷设污水》干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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泵站用地》控制指标应当符【合,下表规?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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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百五?十,一条 输送原水有!条件的应《当采用管道》或,者暗渠采《用明渠?输送的应当》采取保护《。水,质和防止水量流失】的,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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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二【条 长距离输【水管:道干管一般不应少】于2条;多水源供水!或者:有安全储水池等安全!供水措施《。的可以采用1—条
第一!百五十三《条 : 水源管道安全防护!。范围为?管道中心线两侧【。不小于8米在安全】防护范围内禁止建】设建筑物和构筑【物、埋?设,线杆、挖坑取土【、种植树木、堆放物!品等危害供》水安全的活》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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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一百五十四—条 供《水管道穿越铁路的一!般应当在《。路基下垂《直穿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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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水管道穿】越河流的一》般应当?采用河底穿越—的方式避《开锚地并在两—岸设立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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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水管道【至河床的覆》土厚度应当根据【水,流冲刷?条件以及《规,划河床?。。确定:不通航河道不应小于!1米;通《航河道不应》小于2米《
第一】百五十五《条 供水管—道穿越?铁路:、高速公《路和:。其他高等级路面的应!当加:装套管保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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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水管》道,与供热管道距离【小,于1.5《米,的应当加《装套管保《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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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一,百五十?六条 ? 供水管网一般应】当,设,。。置为环?状枝状管网供水【区域内不允许间断】。。供水的用《户应当设《置安全水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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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七【条 供水管道在铁!路旁敷设的与铁路】。坡脚间的水》平,净距:离一般不得小于6】米
【与地道顺行敷设【的供水管道下穿铁路!的,管道中?心线与地道》。箱体外墙《的水:。。平距离一般不得小】于,5米
】。第一百五十》八条 《输水:管道一?般不得在地铁箱体或!者,地铁车站《上方顺行敷设—。
第一】百五十九条 — 供水管《道与污水《管道交?。叉的供水管道—一般:。。应当设?置在上?。方
供】。水,管道相互交叉的垂】直净距离不》应小于0.15米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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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一百六十条— 城?市道路消火栓应当在!人行道上设置间距】不大:于120米》交叉:路口一般应当设【有消火?栓道路宽度超过【60米?的,应当在道路两侧设】置消:火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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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火栓》。距,车行道距《离不大于2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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