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?二,。编, 规划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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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—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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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】 规划?编制:应,当具有前瞻性、科】学性和?可实施性有利于发挥!规划的引《。。导、统筹、调控等】公共政策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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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 ,本,规定的规划》包,括城市规划、镇规】划、乡规划和—村庄规划《城市规划《、镇规划《分为总体规划、专】业规划、近》期建设规划、分区规!划、控制性详—细规划、修建—性,详细规划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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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—条 编制城市规划!。。用地分类应当符合】本规定
!第八条 《 编制乡规》划和村庄规划用地】分类应当符合本【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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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规【。划成果?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和!电子文件两种—形式具体的格式规】范由:。市规划行政》。。主管部门规》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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