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第二编? , 规划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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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一章: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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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!规划编制应》当具有前瞻》性、科?学性和可实施性【有利于发挥规—划的引导、统筹、调!控等公共政策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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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, 本:规定的规划包括【城,市规:划、:镇规划、乡规划和】村庄规划城市—规划:、镇规划分为总【体规划、专业规划、!近期建?设规划、《分区规?划、:控制性?详细规划、修—建,性,详,细,规划等
!第七条 《 ,编制城市《规划用地分》类应当符《合本: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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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条 编制—乡规划和村庄—规划用地分类应当】符,。合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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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九条 规划成果文!件应当包括纸质和电!。子文件两种》形式具体《的格式规范由市【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: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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