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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编 —规划: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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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一章 一般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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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】 规划编制》应当具有《前瞻性、科学性和】。可实施性有利于发挥!规划的引导、—统筹、调控等—公共政策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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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本规!定的规划包括城市】规划、镇《规,划、乡规划和—村庄规划《城市规划、》镇规划分为总—体,规划、?专业规划、近期【建设规?划,、,分,区规:划,、控制?性详细?规划、修建性—详细规划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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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七条: 编制城市—。规划用地分》类应当符合》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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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》 编制《乡规划?和村:庄规划用地分—类应:当符合?本规: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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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九条 规划成【。果,文件应当包括—纸质和电子》文件两种形》式具体的《格式规?范由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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