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第二编 规划【编制
第!一章 《。。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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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条, 规?划编制应当具有【前瞻性、科学性和可!实施性有利》于,发挥规划的引导、】统筹、调《控等公?共政策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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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本规】定的规划包括城【。市规:划、镇规划、乡【规划和村庄规划【城市规划、镇规划分!为总体?规划、专业规划、近!期建:设规划、《分区规划、控制性详!细规划、修建性详】。细规划?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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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】编,制城市规划用—。。地分类应当符—合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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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—编制乡规划》和村庄规划》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!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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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规【划成果文件应当【包,括纸质?和电:子,文件两种形》式,具体的格式规范【。由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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