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编 【规划编制
】
第一《章 一般》。规定
】第五条 规划编】制应当具有》前瞻性、科学性和】可,实施性有利于—发挥规划的引导、】统筹、调控等公【共政策作用
】。
第六条 本!规定的规划包—括城市规划、—。镇规划、乡》规划和村庄规划【城市规划《、镇规划分为总体】规划、专业规—划、近期建设—规划、分区规划【、控制性详细规划、!修建性详细规—划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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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》 编制城《市规划用地分类应当!符合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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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!编制乡?规划和村庄规划【用地分类《应当符合本规定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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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【规,划,。成果文件应当—包括纸质《和电子?文件两?种形式具《体的格式规范—由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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