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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一章: 总: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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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!加强市容和环境【卫生管理创造—整洁、优美的—城市环境促进城【。市文明建设》根据有关《法律、法规结—合本市实际制—。定,本条例
【第二条 《本条例适《用于长春市建成区】。、县(?市)人民政府所在】地以及其他实行【城市:化管理区域的市容】和环境卫《。生管:理
第三条】 市、县(市—)区人民政府应【。当,将市容和环》境卫生事业》。。纳入国?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。规划统筹安排配套】建设综合管》。理保证?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!发展的需要使—市容和环《境卫生事业与经济社!会发:展相适应《
第四条 】市、县(市)区【人民政?府应当保障市容和环!境,卫生工?作的资金《。投,入促进?城市环境卫生—事业健?康发展
第五!条 市?容和环境卫生工作】实行属?地管理坚持》。统一领导与》。分级负责的原—。则
》第六条 市市容和】环境:卫生主管部门负责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】市容和?环境卫?生,管理工作
!。。 ?县(市)区市容和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!责本辖区内的—市,容和环境《卫,生管理工作》。
: 《 乡(《镇)人民政》府和街道办事—处负责本辖区—内的市容和》环境卫生管》理,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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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市、县(市)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】门应:当按照各自》的职责做好市容【和环:境卫生管理》工,作
— 市、县(市)!区城市?管理行政执》法机构?依法对辖区》内市容和环》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!为进行监督检—查和处?罚
第—七条 ?市容和环《境卫生、教》育、卫生和文化广】播,电视新?闻出版等部门应【当加:强,市容和环境卫生宣】传教育工作提高公】。民的市容和环—境卫生意识》
】广播、电《。视、报刊等宣—传,媒体和?公,共场所的广告—应当安排《市容和?环境卫?生,方面的公益性宣传】内,。容,
第》八条 市、县(市】)区人民政府应【当加强市容和—环,境卫生基础设—施建设?。鼓,励、:。。支持开展《市容和?环境卫生领域的科】技创新积极引进、】推广、应用先进【。技术提高《。市容和环境》卫生:水平
》。 第九条 》市容和环境卫生【。设,施建设以《。政府投资为》基础建立多》元,化的投资、融资机制!鼓励单?位和个人投资鼓励境!外投资?。并依法保《障投:资,者的合法权益
! 第十条 》任何单位和个人对】损害、?。破,坏,市容和环境》卫生的行《为有劝?阻和举报的权利并】有维护市容和环【。境卫生的义务—
: : 市容和【环,境卫生?主管部门建》立,有奖举报制》。度对举报违法行【为经查证《属实的给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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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《。条 对在市容和环境!卫生工作《中成绩显著的—单位和个人》市、:县(市)区人民政】府应当给予》表彰和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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