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】 ,第,二章: 工程管理 】 , 第五《条, 按照“谁投资】、谁建设、》谁,所有:、,谁经营、谁受益”】的原则?鼓励广大农民、企事!业等单位和个人投资!建设、管理农村饮水!安全:工程推行《通过民?主协:。商、建立用》水户:合作组织进行—自主:管理 第六—条 各类农村【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!位(人员《)必须服从当地【政府和水行政—主管部门的》监督和管理依法【办理取水许可手【续并按?时缴纳水资》源费:供水管理《单,位(人员《。),的基本职责》      (一!。)宣传贯彻》执行国家有》关法律、法》规,宣传节约用水知识;! :。     (二)依!法保护供水工—。程维护工程》。设,施安全;   】   (三)负【责工程运《行管理确保供水安】全,努力满?足用水需求 — 第七条 —。农村饮水安全—工程按照投》资渠道和《工程规模明晰—产权归属确定管理】主体:和管理方式  】 ,   (一)以国家!。投资为?主、结合群》众筹资投劳兴—。建,的跨乡镇村的规模】较大的集《中供水工程》由县级水行》政主管部门》负,责管理也可委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】理单位负责》管,理还可通过租—赁、承包《和产权转让等多种形!式进:。行,管理:、运行和《维护实行企》业化管理独立经营、!。单独核算、自—负盈:亏形成以《水养水的良性循环】。管理运行《机,制同时实行》承包、租赁、—拍卖使用权方—式,管理的政府投—资部:。分所得收益要—纳入财政管理;县】级,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!镇人民政府行使国有!资产管理权 【     (二)以!国家投资为》主,兴建的规模较小的】单村供水工程在县】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!乡镇政府的指导下】由村民大会、村民】代,表,大,。会,或,村委:。会集体决定管理【方式可组《建用水协会行使【“业主”《职能:工程的运行维护和】经营管理《由用水协《会或村委会直接【负责;也可经用【水,户同意通《过公开?竞,标、竞?争谈判等方式—。承包给?有资质的专业管【理单位或有技术【、讲:诚信的个体经营户并!签,订合同明《确用水?户协会(村委会【)和经营者》的权责与《。收益分配等》推,广用水户协会的管】理方式实《行自主管理由村民】代表大会《公选35人》组,成执委会代》表协会成《。。员实施具体的管【理,工,作      】(三)以《国家补助为》辅、单户或联户农民!集资为主建设的【小型供水工》。程实行“自建、自】有、自管《、自用”《的管理体制允许继】承和转让私人投【资或股?份制形?成,修建的供水》工程:。形成的?资,产归投资者》所有由?。业主负责《管理 第八条【 农村饮水安全】工程拍卖《是由县级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】的单位批准对—国家和集体所—有的农村《饮水工程使用权公】开竞价出售由购买者!对农村饮水》工程进行经营的管】理,方式要明确》拍卖使用年限可【以出售人饮》水工程配套》设施的?全部或部《分使用权国家投入为!主的人饮水工程拍卖!、承包等回收—资金:均由县级水行政主】管部门?收回作为县区农村】饮水工程发展基【。金专户?存储专款专用继续用!于农村饮水工—程建设和管》理  《。  :  拍卖后的农村饮!水,工程要首先》保证原设计范围内的!用水户饮用水不【得擅自调整供水性】质 ?第九条 县(区】)政府?对所辖区域内的【农村:饮水安?全工程构筑物和【输水:管道应具体划定工】程保护范围设—置明:显标志在农村饮水安!。全工程构筑》。物(沉淀池》、蓄水池、》。。泵站)保护范围内】不得设立生》活,区和修建畜禽饲养】场、渗?。水厕所、《渗,水坑:不得堆放垃圾、粪】便不得修《建污水渠道在供水主!管线两?侧保护范围内—。严禁取土、堆—放物料、垃圾、【植树和建设永久性建!筑,等,对供水主《。管线应设立明显的】指示标志 》 第十?条 ?县(区)要》明确农?村饮水安全》工程:管理机?构和人员负责—本地农村饮》水安全工程新建、改!(扩)建项目的建】设管理?和建:。成工程运行管理的监!督指导推进水—厂标准化、规范【化建:设负责水《厂运行管《理人员的《培训确保工程良【性运行并代表国家】对农:。村饮水安全工程的】国有:资产行使管理—权保证?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!值   》   每个工程都】要落实专门管—理机构和人》员建立健全》安全生产制度、设备!操作规程《、,定期维修保养—。制度等各项》管理制度保障供【水工程设《施安全运《行 第十一条【 县(区)—人民政府《应设立农村饮水【安全工程运行维护基!金对经县级》民政部?门核:准社会公示后—确定的五《。保户、特困》户等用水《户基本?用水量?水费补贴;对—经审核无力承担的农!村饮用水安全工【程运:行管理费进》行补贴?。所设立的运行—维护基金的县—级财政部《。门,设立专户专款—专用并接受》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!监督   —   ?运行维护《基金来源县》(区)?财政预?算内资金;》各级财政补助—用于农村饮水安全】工程的结余》资金;?通过:股份:制、承包《、租赁、拍卖等方式!转让工程《经,营权政府投入部【分所收获得收益等 !。 第十二条 【农村饮水安》全工程应建立技术】档,案管理制度工—程规划报告、批复文!件、施工设计、工】程招:标合同、竣工报告、!水质化?验报告、验收—文件、工程决—算,、财产清《单、相关《图表:。等由县级水行政【主管部门负责管理;!工程运?行中的水《。质监测记《录、地下水位动态变!化记录、设备检修记!录、生产运行报表】和运行?日,志由供水《管理单位负》责管理  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