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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】总 : 则
第【一条: 为加强农村饮】水安全工程的建【后管理?。。保,证工程良性运行和】持续发挥效益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—水法、中华》人民共?和国水污染防—治法国家《发改委、水利—部、卫?生部: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!。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!理工作的《。通知(发改》农经〔2007〕1!752号)、安徽】省,水利厅、财政—厅关于加强农—村饮水安全》工程建后管理养护的!实施意见(皖—水农:〔2011〕23】0号)等法律法规】和有关?规定 结《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第二条 !本办法?所,称农: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!列入国家和》省农村饮水安全【规,划以解决《农村居民饮用水为】主要目?。标的供?水工程即在村庄【(含居民点)、乡集!镇、建制镇修建的】永久性?供水:工程:包括:乡镇集中供水工【程、跨行政》村的集中供水工程】、单个?行政村或自》然村:。的集中供水工程、分!散供:水工程(包》括单户工程和联户】工,程如:饮水专用《塘、:库、水井、》水池等)
! 前款所称—供水工程包》括供水取《水口(含取水井【)、水厂、泵站、】公共输?配水管?网及:相关附属设施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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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条 县(区【)级人民《政府是农村》饮水安全工程—的,责,任,主体对工《程的安全《有效运行负总责【县级水行政主管【部门是本行政—区域内农村》饮水安全工程的行】业管理部门负责行业!监管和技术指导各有!。关部:门要各司其职、密】切配合财政部门按相!关要求负《责安排?农村饮水安全工程】维修资金并加—强对资金使用—的监管;卫生部【门负责农《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!监,督和水质《。监管工作建立和完】。善农村饮用水水【质监:测网络;环境保护】部门负责对饮用水水!源,。。地的环?境保护和污染防治】;,物,价部门负责农村饮水!安全工程供水水价的!核定和监督;林业部!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源!涵养林等植被的保护!管理工?作;农?。业部门要加强农【业面:源污染防治的监【督管理?工作;国土》部门负责规划、管】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!水源保?护区用地和备—用,水源:保护区的周边用地并!依法及时查处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】违法用地的》行为;电力部门【负责提供电力—。。保障落实电价优惠】政,策;审计部门要加】强对水费的》管理和使用进—行监:督
第四条 【 农村饮水安全【工程运行管理的【总体目标是以保【障农村居民》。生活生产用水为目】标,。以,提供优质供水服务】。为宗旨逐步建立适】应社:会,主义:市场经济体制、【符合农?村饮:水安全工程》特,点、产权归》属,明确、?责任:主体落?实、责权利统一的】管理体?制和运行机》制引入市场化运作方!式合理核定水价、计!量收费以水养水【确,保,农村饮水安全工程】良,性运:行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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