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14 【细部工程《
—。
?
14.1 一般!规定
《
《
:14.1.1 【 本:章,适用于?固定橱柜制作—与安装、窗帘—盒和窗台板制作与】安装、门《窗套制作《与安装、护栏和扶手!制作与?安装、花饰制作与安!装等分?项工程的质量—验,收
》
:14.1.》2 细部》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!列文件和记录
!
? 《1,。 施工图》、设计说明及—其他设计文件;
!。
?
》2 材料的—产品合格《证书、性《。能检验报告、进场验!收记录?和复验报告》;
! , 3 《隐蔽工程验》收记录;
》
】 4 施工记录
!
:
1《4.1.3 【细部工程应》对花岗石的》。放射性?和人造木板的甲醛释!放量进行《复验:
《
14.1.4】。 细?。部工程应对下列部位!进行隐蔽工程验收
!
?
,
《 1 预埋件【(或后置埋》件);
】
》2 : ,护栏与预埋件—的连接节点
—
《
14.1》.5 ? 各分项工程的检】验批应按下》列规:定划分
【
,
1 】同类制?品每50间》(处:),应划分为一个检【。验,批不足50间—。(处)?也应:划分为一个检验批】;,
《
,
? 2 《 ,每部楼梯应划分【为一个检验批—
:
?
14?.1.6《 橱柜、窗—帘盒、窗《台板、门窗套和室】内花饰每个检验批】应至少抽查3—间(处?)不足3间(处)】时应全数检》查;护栏、扶手和室!。外花饰每个》检验批应全数检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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