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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《 细部工程
】
?
14.1】 , 一般规定
】
14【.1.1 》 本章适用于固【定橱柜制作》与安装、《窗帘盒和窗台板制】作与安装、门窗套】制作与安装、护【。栏和扶?手制作与安装—、,花饰制?。。作与安装等分—项工:程的:质量验收《
《
14.1.2 ! 细:部工程验收时应检】查下:列文件和记录
!。
? 1 【施工图、设计说明】及其:他设计文件》;
】 2《 材料的产品【合格证书、性能【检验报告、进场验收!记录和?复验报告;
—
!3 隐《蔽工程验收记录【;,
》
4— 施工记录
【
1—4.1.3 细部!工程应对花岗石的】放射:性和人造木板的【甲醛释放量进—行,复验
?
14【.1.4 细部】工程应对下》列部位进行隐—蔽工程验收》
— 《1 预《埋,件(或后置埋件);!
【 2 护【栏与预埋件的连接】节点
【
14.1》.5 ? ,各分项?工程的检验》批应:。按下列规定划—分
】 1 —同,类制品每《50:。间(处)《应划分为《。一个检验批不—足50间《(处)也《应划分为一个—检验批;
!
: : 2 每部楼梯】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!
》
14.1.6 !橱柜、窗帘盒—、窗:台板、门窗套和【室内花饰每个检验批!应至少抽查3间(处!)不足3间(处)】时应全?数检查;护》栏,、扶手?。和室外花饰每个检验!批应全?。。数检查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