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,。 14 — 细部工程 【 ? 14【.1  一般规【定 !。14.1.1 【 本章?适用于固定橱—柜制作?与安:装、:窗帘盒和《。窗,台板制作与安装、门!窗套制?作与安装、护栏和】扶手制作与安装【、花饰制作》与安装等分项工【程的质量验收 【。 1—4.1.2  细部!工程:验收: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!记录 ? ? :  :  1  施工图、!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!文件; 】     》2  材料的产【品合格证书、性能】检验报?告,、进场验收记—录和复?验报告; 》     !3  隐蔽工—。程,验,。收记:录;  ! ,  4 《 施工记《录 1】4.1.3  细部!工程应?。对花岗石的放射性】和人造木板的—甲醛释放量进行【复验 】。14:.,。1.4?  细部工》程,应对下列部》位进:行隐蔽工《程验收 《 》    1  预埋!件(或后《置埋:。。件); ! ,。   2  护栏与!。预埋件的《。连接节点 【 1《。4.1.5  各】分项:工程的检验批—。应按下列规定划【分 ?     】1 : 同:类制品每50间(】处)应划分》为一个检验批—不足50间(—。处)也应《划分为一个检验批;! 《     —2  每部楼梯应划!分为一个检》验批 ? 14【.1:。.6  橱柜、窗帘!盒、窗台板》、门窗套和室—内花饰每个检验批】应至少抽查3间(处!)不足3间(处)】。时应:全数检查;护栏、】扶手和室《外花饰?每个检?验批应全数检—查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