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 【 细部工《程
!
:。14.?1 一般》规定
?
,
,
14.1!.1 本》章,适用于?固定:橱柜制作与安装、】窗帘盒和窗台板制】作与安装、门—窗套制作《与安:装、护栏和扶—手制作与安装、花】饰,制作与安装》等分项工《程的:质量验?收,
—。14.1.2 【 细部工程验收时应!检查下列文件—和记录
】。
《 1 ? 施工?图、设计说明及其他!设计文?件;
《。
?
? :2 : 材:料的产品合》格证书?、,性能检验报告、进场!验,收记录和复验报【告;
?
,
】3 ?隐蔽工程《验收记录;
】
【4 施工记录
!
?
14.1.—3, 细部《工程应对花岗石的放!射性和人造木板的】甲醛释?放量:进行复验
【
14》.1.4《 细部工程应【。对下列部位进行隐】蔽工程验收
—
》 1 【预埋:件,。(或后置埋件);】
】 2 》。护栏与预埋件—的连:接节点?
1【4,.,1.5 各分项工!程的检验批》应,按下列规《。定划分
《
,
1! :同类制品《每50间(处)应】划分:为一个检验》批不足50间—(处)也应》划分为?一个检验批;—
》
》2 ?每部楼梯应》划,分为一个检验批【
—。14.1.》6, , 橱柜、窗帘盒【、窗台板、门窗【套和室内花》饰每个检验批—应,至少抽查3间—(处)不足3—间(处)时应全数】检查;护栏、—扶手和室外》花饰每个检验批【应,全数检?查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