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14 细部工程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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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14.?1, :一般规?定,
:
14】.1.1 本【章适:用于固定橱柜制作】与,。安装、窗帘盒—和窗台板制作与安装!、门:窗套制作与》安装:、护栏和扶手制【作与安装、花饰制】作与:安装等分项工程【的质:量验收
《
,
,
:
14.《1.2 细部工】程验收?时应检查下列文【件,和记:录
:
,。
】1 施《。。工图、设计说明及其!他设:计文件;
》
:。。
《 2 材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】、性能检验报告【、进场验收》。记录和复验报—。告;
《
》 , 3 隐蔽【工,程,验收记录;
!
4 】。 施工?记录
》
14.1【.3 细部工程】应对花岗石的放【射性和人造》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!行复验
《
,
:
14.1.【4 细部工程应】。对,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!程验收?
,
【 1 《 预埋件(》。或后置埋件);
】
— 2《 :护栏与预埋件的连】接节点
》
14.1】.,5 : 各分项工程的检】验,批,应按:下,列规定划分
【
?
, 1 【同类:制品每50间(处】)应划?分为一?个检验批不足50】间(处)也应划分为!一个:检验批;《
?
:
?。 2 《 每部楼《梯应划?分为一个检验批
!
1》4.1.6 橱】柜、窗?帘盒、窗台板—、门窗套和室内花】饰每个检验批应至少!抽,查3:间(处)不足3间】(处)?时应全数检查—;护栏、扶手和【室外花饰每个检【验批应全数检查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