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【
第》七章 法律责【任
:
第《四十三条 》 违:反市政工程规划【、设计、施工—、监理、验收规定的!或无:。相,应市政资质却承担市!政工程规《划,、设计、施工、监】理的由市《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按《照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《规定予以处罚
【
第四【十四条 有—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。市市政管理》部门责令《改正视其情》节轻重?处以:1,0,0元至500元罚】款;造?成市政?设施损失《的应当依《法承担赔《偿责任
— , (》一)擅自占用城【市道路、桥涵—、照明设施的;【
— (二)《直接在城市》。道路上焚烧物品【、搅:拌或存?放砂浆、混凝土的;!
》 (?三)擅自在人行【。道上停放、行—驶机动车辆经—劝阻无效的》;
— (?。四)在城市》。道路和桥涵范围内】清洗机动车辆的;
!。
, (五)】向排水?。设,施投放火种倾倒、】扫入垃圾《的;
】 (六)未对化粪池!等,接纳生活污水的设】施,及时疏浚造》。成漫溢的《;
】(,七)擅自向城市排水!设施:排放污水的
—
第四》十五条 有—下列行?为之一的由市市【政管理部门责令【改正或限期恢复设施!原状视其情节轻重处!以1000元至【5000元》罚款:;造成市政设—施损失的应当依法承!担赔偿责任
【 ? (一《)擅:自在城?市道:路和:桥,。涵范围内《设立市场、停车【场的;
】 (二)擅自【在城市照《明设施上设置线(缆!)、广告或》其他设施的;
】 , 《。(三)接用路—灯电:源的;
《
》 (四)擅》自在城市道路—、桥:梁,、排水设施范围内】修建建(构)—筑物:的;
【 (五)》擅自设置机动车辆清!洗站(点《)的:;
— :(六)掩盖》、堵塞、占压排水】设施的;
【。 (》七,)擅自接通排水管】网的;
《
(八)!在城市?排水管网内穿越其他!管线的?;
(!九)擅?自对沿街人行道进】行改建的;》
: 《 (十)在城市道】路、桥梁上泼洒腐】蚀性液体的;—
【(十一)违反本条例!。第三:十八条规《定,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!禁止排?放的液体的
】
第四十六条 有!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市市政管理部门责!令改正视其情—节轻重处以5—000元至》200?00元罚款》;造成市政设—施损失?的应当依法承—。担赔偿责任
—
(一】),擅自挖掘《城市道路、桥—涵的;
! (二)擅自采用非!开挖技术穿越市政设!施的;
— (三)擅自!拆除、?迁移、改动城市【排水、照明》设施的;
【 (四)未经!批准或未按规—定在城市道路、桥】梁,上通行履带车、铁轮!车、超过道路负荷】。量,的机动?车辆:的;
《 : (五)—在桥:梁,上架设不符合桥【梁安全要求的各类】设施或擅《自,增设管线等设—。。施的
第四】十七条 市政【管理部门在对占【用或:。损坏市?政,。设施的?行,。为进行调查时在证】据可能灭失或—者以后难以取—得的情况下可—以对占用或》损坏市政《设施的物品进行先】。行登记保《存
《
第四十八条 盗!。窃、破坏《市政:设施或非法收—购城市排水井盖(】座)、道路照明器材!及,其他市政设施的由】公安机关依》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!安管理处罚条例【进行处罚;构成犯】罪的由司法机关依】法,追究刑?事责任
—
第四十九条 【 当事人对行—。政处罚?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!政复:议或:提起行政诉讼当【事人逾期不申—请复议、《不,向人:。民法院?起诉又不履行—处罚决定的可—以由作出处》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!民法院强制执—行
?。
第《五十条 》市政:管理部门应当公开】办事程序接》受社会监督》
,
, 市政管】理部门违反本条例】规定造成人》身伤:害或财产损失的【。应当依?法承担赔《偿,。责任
第【五,十一条 《。 市政?管理部门工作人员】在执法时不得少于两!人并持有行政执法】证件:
?。 : 市政管理部门】工作人员《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!、徇私舞弊的—由其所?在,单位或上级主管机】关给予行政》处分情节《严重构成犯罪—。的由司法机》关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