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: , 第《七章 《法律责?任 第—四十三?条 违反市政【工程规划《、设计、施》工、监理、》。验收规定的或无相应!市政资质却承担市政!工程规划、设计【、施工、监理的由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按照有关》法律、法规的—规定:予以处罚 【 第《四十四条 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由市【市政管理部门责令改!正视:其,情,节轻重处以1—00元至《500元罚款—;,造成市政《设施: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!赔,偿,责任   【 ,  (?一)擅自占用—城市道路、桥涵、照!。明设:施的; 《   ?   (二)直接】在城市?道路上?焚,烧物品、搅拌—。或,存放:砂浆、混凝土的;】      (】三):擅自在人行道上【停放、行驶》。机动车辆《经劝:。阻无效的;   !   (四)在城市!道路和桥《涵范围内清》洗机动车辆的—。;   》   (五)—。向排水?设施投?放火种倾倒》、扫入垃圾的; 】    《  (六)未—对化:粪池等接纳》生活污水《的设施及时疏浚造】成漫溢的; 【    《 (七)擅自向城】市排水设施排—。放污:水的 《。 第四十五条 !有下列行《为,之,一的由市市政管理】部门责?令改正或限期恢复】。设施原?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!1000元至5【0,00元?罚款;造成市政设】施损失的应》当依法承担》赔偿责任 —     (一【)擅自在城市—道路和桥涵范围内设!立市场、《停车场的;》   《。   (二》)擅自在城市—照明设施上》设置线(缆)—、,广告:或其他设《施的:;,      (三!)接用路灯电—源的:;      】(四:)擅自在《城市:道路、桥梁、排水设!施范围?内修建?建(构?)筑物的; 【   ?  (五)》擅自设置机动车辆清!洗站(点)的; !   ?。  :(六)掩盖、—堵塞、占《压排水设施的—;  《    (七)擅自!接,通排水管网》的;:      (】八):在城市排水管网内穿!。越其他管《线的; 》     (九)擅!自对沿?街人:行道:进行改建的;—  ?  :  (?。。十,),在城:市道:路,、桥梁上泼洒—腐蚀性液体的—;      】(十:一):违反本条例》第三十八条规定【向城:市,排水:设施排放禁止排【放的液体的 — : 第四十《六条 有下—列行为?之一的?由市市政管理部门】责令:改正视?其,情节轻重处以—5000元至—20000元—罚款;造成市—政设施损失的应当依!法承担?赔偿责任《     — (:一)擅自挖掘城市】道路、桥涵的; !   ?。 , (二)擅》自,采用非开挖技术穿】越市:。政设:施,。的;      !(三)擅自拆除、迁!移、改动城市排【水、照明设施的; !      (四)!未经批?准或未按规定在【城市道路、桥梁上】通行:履带车、铁轮车、超!过道路负荷量的机】。动车辆的;   !。 ,  (五)》在桥:梁上:架设:不符合桥梁安—全要求的各类设施或!擅自增设《管线等设施的 【 : 第:四十:七,条 : 市政管理》部门在对占》用,或,。损坏市政设施—的行为进行调—查时在证据可能【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!得的情况下可以对占!用或损?。坏市政设施的物品进!行先行登《记保存 — 第四十八条 盗!窃、破坏市》。政设:施或非法收》。购城:市排水井盖(座)、!道路照明器材及其】他市政设施的由公安!机关依照《。中华人民共》和,国治安管《理处罚条例进行【处罚;构成犯罪【的,由司法机《关依: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第四【十九条 当—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!的可:依法申?请行政?复议或提起》行政诉?讼当事人逾期不申】请复:议、不向人民法【院起诉又《不履行处罚决定的】可以由作出处罚【决定的机关申请【人,民法院强制执行 ! 第五十—条, :市政管理部门—应当公?开办:事程序接受》社会监督 》 ,     》市政管理部》门违:反本条例规定—造成人身伤害或财】产损失的《应,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! , 第五十一条】。 市政管理部门工!作,人员在执法时—不得少于两人—并持有行政执—法证件     ! 市政管理部门【工作人员玩忽职【守、滥用职权—、徇私舞弊的由【其所在单《位或上级主管—机关给予行》政处分情节严重【构成犯罪的》由司: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!。责任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