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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:六章: 照?明设施管《理
—第三十九条 — ,灯饰设施的》建设应符合灯饰【专项规划并接受【市政管?理部门的《管理
】第四十?条,。 单位《和个人需要拆除、迁!移、改动或占用城】市照:明设:施的应当经市政管】理部门批《准所需费用》由申请人承担市政管!理部门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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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【 城市照明设施与!附近树木的》距离不得小于1【米因自然生长—而不:符合安全《距离或影响》照明效果的树木由市!政,管理部?门与园林《管理部门协商—后修剪
】 因不《可抗力致使树—木危及城市照—明设施?安全的市政管理【部门:可以先行修剪并在】10日内到园林管】理,部门:补办手?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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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— , 禁止下列损害【、侵占?城市照明设施的【行为
【 (一》)擅自拆除、—迁移、改动城市照明!设施:。。;,。。
? ? (二)在城市照明!设施范围内堆—。放物:料、挖坑取土、修建!建(构)筑物及从】事有碍城市照—明设:施,正常维护和安全运】行的;
— , (三)擅自】在城市照明设施【上设:置线(?缆):、广告或其他—设施;?
【(四)接用》路灯电?源;
》 (五)盗】窃城市照明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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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!其他:损害、侵占城—市照明设施》的行: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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