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第《八章: 附? 则 】 :第五十二条 【本条例中的市政设】施占用费和城—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!收取:按照省建《设、财政、物价部】。门制定的标准—执行专款专用 ! 第五十三】条 : ,本条例下述用语【的含:义      】(一)城《市道路规划红—线以内道路》及其地上、地下空间!包括:车,行,。道、人行道》、路肩、路》坡、路沟、停—车场、广场、—与新:(扩)建道路—同步移交《的挡土墙《、道路分《隔带、路名牌、【。护栏等;    !  (二)》城市桥涵《跨河桥、立交桥、人!行天桥?、人行地《。下通道、涵》洞、隧道、》桥涵附?属设施(桥名牌挡】土墙桥栏杆》人行扶梯限》高、限?长、限载标志牌、桥!梁测量标志等);桥!梁净空、涵洞—前后30米及桥【梁上下游60米的】河道;     ! (三)城市—排水设施雨污—水管道、进水—口、出水《口、雨水井、—检查井、明渠、暗】渠,、排水泵站、涵闸】;城市污水处理设施!;市区范《围内的河《道、护堤、护坡【、防洪墙《等城市防洪设施【; :   ?。   (四)—城市:照明设施用》于城:市道路、桥》涵、公共绿地—、游园等处的—路灯配电室、—。变,压器、?配电:箱、灯杆、地上【地下管线、灯具、】工作井以及照—明附属设备》等 第五【十四条? 本?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!题由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:负责解释 》 : 第:五十五条 》。 本条例自2004!。年,3月1日起施行【1,996年4月—5日安徽省第八届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二十》三次会?议批准的合肥市【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!。例同时废止 【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