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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章 》 排:水设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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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【 城市污水排放实行!许可制度凡》使用城?。市排水设施》排放污水的单位应】当到市?政管理部门领—取排水许可》证
》 ,。 因建设工程施工!或其他原因需要使用!城市排?水设:施临时排《水的:应当办理临时—排水许可证》
第三十【五条 在雨—污分流区域》内的排水单位的排】水应当实行雨污分流!
【雨污分流区域—。内现:有,雨污合流的城市排】水管道由市人民政府!逐年:安排资金予以分【流改造
! 在雨污《分流区域内现有雨】污合流的排水单位】内,部的排水《设施:由排水单位》出,资按照城市》排水规划的要—求进行雨污分流改造!
第三十【。六条 《。。。排,水单位需接》。通或改?。变城市排《水,管网的应当报经【市,政管:理部门批《准所需费《用由排水单位—承,担市政管理部门组】织,实施
第三!十七条 禁止下列!损坏、?影响城市排水—设,施的: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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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(一)偷盗、损坏!。排水井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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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,二,)掩盖、堵塞、占】压或擅自改动排水】设施;
【 (三)—向排水设施投—放火种?倾倒、?扫入垃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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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。(四)擅自接通【排水管网;
! (五》),在排水设施》。上堆放物料》、挖坑取土或—修建建?(构)筑物;
】 (六)在!排水:管网内穿越其他管线!;
】(七)其他有损城市!排水设?施,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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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》条 禁止向—城市排?水设:施排放下列液体【
? , (一》)易:燃易爆、腐》。蚀性、挥发性、放射!性的液体;
【 (二)与!酸、:。碱物质发生作用【后,能产生有毒有—害物质的液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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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》。能形成胶凝》体、凝固体、沉【淀物的液体;
! (四)未】经沉淀的《施工浊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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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五)其他《。有损排水设》施的液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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