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第四章? 道路《、桥涵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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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三?条 : 单位和个人需临】时占用城市道—路、:桥涵的应当经市政管!理部门和公安交通】。管理部门批准到市】政管理部门》领取占道许可证交】纳市政设《施占用?费,
》。 , ,经批准临时占用【城市道路、桥涵的】期满时应当恢复原】状因特殊情况需【延长占用期的应在期!满前按原《审批程序提出申请】经批:准后方可继》。。。续,占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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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二十四条》 单位和个人需】挖掘城市《道路的应当》经市政管理部—门和公?安交通管理》部门批准《到市政管理部门领】取道路?挖掘许可证交纳【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】费由市?政,管,理部:门组织施工
! ?新建、扩建》的城市道路交—付使:用后5?年内、大修后的城】。市道路?交付使用后3年内】不准挖掘因特殊情况!确需挖掘的应当【经市建?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和?。公,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!后报:市人民政府批准【并交纳3倍》。城市道路《挖掘修?复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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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: 在法定重—大节日及前5—日和全市性重大活】动期间不得挖掘城市!道路
!因地:下管线发生险情【需要挖掘城市道【路的抢修《单位须?在挖掘的《同时向市政管—理部门和公》安交:通管理部《门报告并在》24小时内按照【规定补办《挖掘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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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五条 单位!和个人采取非开【挖技术穿《越市政设施的须具备!相应的?技术设备和施工【方案并经市政管理部!门批准
】 :采取非?开,挖技:术穿越市政设—施造成市政设施损】坏的由施工单位【负责:。恢复原状或由施【工单位出《资市:政设施专业》养护:、维修单位实—施
第—二十六条 经【批,准临时占用或挖掘城!市道路、桥涵的施】。工单位和个人应【当遵守下列》规定
— ?(一)施工现场【应当:悬挂占用、挖掘城市!道路:许可证; (二)!严格按照规》划,许可证?指定的位置、深度、!用途和批准》的,时,限占:用或挖掘;
! (三)临【时占用的市》政设:施范围内《不得搭盖永久性的建!(构)筑物;
! 《(四)占用、挖掘】现场应当设置—。明显的安全标志【和,防护:设施;
【。 (五)需】临时封闭《交通的应当报经公】安交通管《理部门批准并提前】公告;
! (六)工》程竣工后应及时【清理现场恢复设施原!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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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七条 因城!市建设或其他—特殊需要市政管【理部门可以》做出变更《、终止占用》市政:设施:的决:定并根据占用时间】和面:积退还部分市—政设施占用费—占用单位和个人应】当按时恢复市政设施!原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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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】确需临时《占用城市道路设【立商品?交易市场《的由:。。市人民?政府批准
— ? 确需临时占用城!市,道路及其两侧空【地设:立停车?场(点)的由市【政管理部门和—公安交通管》理,部门审批
! 经批准》在人行?道上设立临》。时机动车辆》停车场(点)的由】。市,政管:理部门对被占人行】。。。道采取加固处理所】需费用由占》用单位?承担
】 未经批准设置的商!品交易市场或—停车场(点)—由市政管理部—门责:令其限期撤出;【造成:市政:。设施损坏的》占用单位和个—人应当按时恢复市政!设施原状
】。第二:十九条 在城市】道路和桥涵范—围内禁?止,下,列行为?
(一!)擅自占《。用、挖掘城市道路、!。桥涵;
】 (?二)擅自设立市场、!堆,放物料或修建建(构!)筑物;
— (三)擅!自设置广告或其他】悬挂物;
【 (四)擅!自在人行《道上:停放、?行驶机动车》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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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五)清洗《机动:车辆;?
: ? (六)在桥梁】上架设不符合桥【梁安:全要求?的各类设施》;
《 , (七》)直接在道路、桥梁!上,焚烧物品或》搅拌、存放砂浆【或,混凝土;
】 (八)泼洒腐!蚀性液?体;
】 (九)其》他侵占、损坏道路、!桥涵的行为
!。第三:十条: 本?市机动?车辆清洗站(点)的!建设规划由》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会同有关》部门编制《并,报经市人民政—府批准后实施—
【。单位或个人》从事机动车辆—清洗的应当具备下】列条件?并按:国家有关规定到市】政管理?部门办理有关手【续
】(一)有符合专项规!划布点要求》的经:营场地;
【 《(二)?具备污水沉》淀、油污处理—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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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三)》有经培训《合格的从业人员;】。
— (四)有与经营】规模相?适应的清洗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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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》一条 根据户外广!告专业规划、利用】。市政设?施设置广告的由市】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依—。法统:一建造广告设—施,并采取招标、拍【卖或者其《他公开竞《争方式出《让广告设施的使用】权
第—三十二条 在桥】梁上增设《管线:等设施或跨越、穿】过城市桥《涵,的工程?应当经市《建设行政《。主管部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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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【条 履带车—、铁轮车《、超过道《路负荷?量的:机动车辆确需在城市!。道路、桥《梁上通行的应当采】取必要的保护措施】。并应事先征得—市政管理部》门同意按《照公安交通管理部】门,指定的时间》。。和路线通《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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