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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第四—。章, 勘察、设—计、施工《。。以及建筑《。材料:、构:。配,件、设备生》产或者供《应单位的《质量责任 】 ,第一节 》勘察:、设:计单:位的质量责任 ! ?第二十三《条 勘察、设【计单位应当按—资质等级、业务范围!承接:业务并对本单位编】制的勘察、》设计文件的质量负】责禁止无证》或者未经《批准:越级:承接勘察、设—计任务 第二!十四条 建立勘察!、设计文件的审核】。会签:。制度勘?察、设计图纸—必须有勘察、设计人!员,的签名经校》对、审?核、审定人签字加盖!出图章?才能:对外提?交禁止向其他单位和!个人出?借、转让《。资格证书或者出【图,章、图签 — 第?二,十五:条 : 勘察、设计文【件应当?符合下列《基本要求 【  :  : (一)符合有关】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、,技术标准、设—计,。任,务书和合同》的规定; —   《  (二)真—实,反映工程地》质、:水文地质《状况:评价准确《、数据可靠;— ,     (】三,)符合相应设计阶】段的技术要求施【工图配?套细部节点》清楚标注说明清晰、!完整;   !  (四)设计中】选用的建筑材—料、构?配件、设备》等应当注《明其:。规,格、型号、》性,能、色泽等并—提出质量要求但不】得指定?生产:厂家 《。 第二十六条【。 :勘察、设计》文件必须按规定报经!相应的主管部门【审查批准《后方可实施设计文】件交付施工后任何】单位和个人未—经原设计《。单位同意并按规定报!。设计审批部门批准】不,得,。擅自修?改 第二十七!条 ?勘察、设计单位应】当,参与图纸会审做好技!术交底并《参,加地基基础、主体结!构,和工程竣工验收 】     【设计单位应当向【大中型建设工—程、超高层建筑【以及采用新技术【。、新:结构:工程的施《。工,现场:派驻设计《代表 第【二节 施工单位】的质量责任 】。 , 《第二十?八条 施》工单位必须按—资质:等级承接工程并对本!单位施工的》工程质量负责禁【止无证施工或者越级!承包工程 ! ?。第二十九条 【实行总承包的工【程总承?。。包单位应当对全部】工程质量以及工程】竣工交?付,。使用后的保》修工作负责;分包】单位根据分包合【。同,对分包工程的—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!。责 ? , 《 第三十条 施工!单位应当建》立健全质量保证【体系:加,强施工质量》管理严格按标—准,。、,规范施?工并建立内部质量责!任制其?法定:代表人对《施工质量全面负责 ! ? 第三十【一条 施工单位应!当加强对员工的岗位!培训项目经理—。、现场?施工员、材料员【、质量检查员和【技术工人必须经过】培训:考核取得岗位证【书后方可上岗禁止】使用未经培训的【工人 】 第三十》二条: 施工单位—应当设立专职质【量,检查员、测》试机构或者测试【人员任何人不得干】预质量?检,测人:。员依法行使职权 ! : 第三十三】条 工《程中使用的建筑材】料、构配件、设【备必须按规定送【具有技术资质—证的试?验室检?验,、测试合格后方【可使用使用进口建筑!材,。料、构配件》、设:备的必?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!并持:有商检?部门签?发的商检合格证【书 【     —施工单位《应当:建立建?筑材料、构》配件、设备进场联】合验收制度设—备和主要建筑材料】、构配件《进场必须经过材料人!员、工程《技术人员以》及监理人员联合验】收无统一《验收标?准的应当进行实验比!。选, 《 ,。 第三十四条】 施工单位发生】工程质量事故必须按!有关规定及》时上:报主管部门》以及有关部门 ! : 第三十五条 ! 工程竣工验收【前施工单位应—当按照设《计,图纸的具体规定【在建筑物《显著部位镶》嵌永久性《。标志注明《工程名称、建设【、设:计、施?。工、监理单位名【称和日期《 【 第三十六条 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技!术资料档案信息库并!配,备,专职档案员负责收】集整理、保存—永久性竣工资—料和竣工图 】 》第三:十七条 施工单】位在工?程交付?使用前应当签—署工程保修证—书;在保《修,期内定期回访用户】。对不符合质量标【准的必须及时—返修 ! 第三节《 建筑材料—。。、构配件《、设备生产和供应】单位的质《量责任 】 :。 第三十八》条 建筑材料【。、构:配件、设备生产【和供应单位》应当严格执行中华】人民共和国产品质】量法建立《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!其生产或者供应的】产品:质量负责 》 【第,。三十九条 —建筑材料、构配件】、设备生产和供应】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!生产条件《、技术设备建立质量!检,查、测试机构配备必!要的检测人》员和设备《。无力设置测试机【构,的应当委托有资格】的测试?机构负责检测工【。作 】 第四十条 【建筑材料、》构配件、设备—出厂和供《应用户时必须—符合下列基》。本条:件 : 【 , , , (一?)质量达到有关法】律、法?规,、规章、技》术标准规定的标准以!及设计?文件和供应》合同规定的》要求; 》。 —  :  (二《。)有产品检验—合格证、说明—书以及有关》。的技:术资料包括产品【规格、型号、性能、!生产日期、》保存期、《检查:编,号、:厂名、地址、电话以!及,标准编号等文—字说明;《 】    《(三)?产品包装和商标【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!定和技术标准要【求; —    【 (四)设备(【包括仪表、仪器【)应:当,。有详细的产》品使用说明书电【气设备须《。附有线路图; ! 》    (五—),。实施生产许可证或】者使用产《品质量?认证标?志的产品应当有许可!证或者质量认证的编!号和有?效期限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