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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》四,章 勘察》、设计、施》工以及建筑材料、构!配件、设《备生产或者》供应单位的质量责】任,。 ,。 : 第一节 — 勘察、设计—单位的?质量责任 》 第二【。十三条 》勘察、设计单—位应当按《资质等级、业务范围!承接业务并对本单】位编制的勘察、设】计,文件的质量负—责禁止无证或者未】经批:准越级承接勘察、】设计:任务 第二十!四条 建》立勘:察,、设计文件的审核】会签制度勘察—、设计图纸》必须有勘察、设计】人员的签名经—校对、审核》、审:定人签字加盖出图】。章才能对外提—交禁止向《其他单位和》个,人出借?、转:让资格证书》或者出图章》、,图,签 《 ,第,二十五条 勘【察、设计文件—应当符合下列基【本要求  】   (一)符【合有关法律》、法规?、规章、技术标准】、,设计任务《书和合同的规定; !  《   (二)真【实反映工程地—。质、水文地质状况】评价准?。确、数据《可靠; 》     (三)!符,合相应设《计阶段的技》术要求施工》图配套细《部节点清楚标注说明!清晰、?完整; —     (四)】设计中?选用的建筑材料【。、构配件、设备【等应当注明其规格、!型号、性能、色泽】。等并提出质量要【求但不得指定生产】厂家 第【二十六条 》 勘:察、设计《文件必须按规定报经!相应的主管部—门审查批准后—方可实施设计—文件交付施工—后任何单位》和个人未经原设【计单位同意并按【规,。定报设计审》批,部门批准不》得,擅,自修:改 ? 第二十》七条 勘察、设计!单,位应当?参,与,图纸会?。审做好技术交底【并,参加地基基础、【主体结构和工—程竣:工验收 【。    设计单【位应当向大中—型建设工程》、超高层建筑以及采!用新技术、新结构工!程的施工现场派【驻设计?代表 第二】节 施工单位的质!量,责任: 【 第二十八》条 施工》单位必?须按资质等级—承接工程并对本单】位施工的工》程质量负《责,禁止无证施》。工,或者越级承包工程】 《 : 第二十九—条 实行总承包】的工程?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!部,工程质量以及工程竣!工交付?使用后的保》修工作负《责;分包单位根据】分包合同对分—包工:程的质?量向总承包》单位:负,责, : 第三】十条 《施工单位应当建立】健全质量《保证体?系加强施《工质量管理严格按】。标准、规范施工【并建立内部》质量责任《制其法定代表—人对施工质》量全面负责 【 》 第三十一条— , 施工单《位应当加《。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!项目经?理、现?。场,施工员、材》。料员、质量检—查员:和技术工人必须经过!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证!书后方可《上岗禁止使用未经培!训的工人 ! 第三十二条 !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!专职质量《检,查员、测《试机构或者测试人员!。。任何:人不得干预质量【检,测人员依法行使【职权 ? 第三!十三条 工—程中使用的建—筑材料?、构配件、设备【必须按规定送—。具有:技术资质《。证的试验室检验、】测试:合格后方可使用使】用进口建《筑材:料、构配件、设备】的必须符合国家【有关标准并持—有商检部门签发的商!检合格证书 【 》     施工【单位应当建》立,建筑材料、构配件、!。设备进场联》合验收制度设备和主!要建筑材料、构配件!进,场必须经过材—料人员、工程技术】人员以及《监理:人,员联合验收无统一验!收标准的应》当进行实验比—选, 】第三十四条 施】工单位发生工程【质量事故《必须按有关规定及】时上报主管部—门以及有关部门 ! —第三十五《条 工程竣工验】收前:施工单位《。应,。当按照设计图纸【的,。具体规定《在建筑?物显著部位镶嵌【。。永久:性标志?注明工程《名称、建设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单位名】称和日期 — ? : 第:三,十六条 》施,工单位应当建立技】术资料档案信息库】并配:备专职档案员负【责收集整理》。、保存?。永,久性竣工资料—和竣工图 — —第三十七条 — 施工?单位在工程》交付使用前应当签署!工程保修证书;在保!修,期内:定期回访《用户对不符合质【量标准的必须及【时返修 《 , 《 第三节 —。 建筑材料、构配件!、,设备生产和供—。应单位?的质量责任》。 : 第三】十八条 建筑材】料、构?配件、设备生产和供!应单位?应当严?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!国产品质量法建立健!全质量保证体—系对其生产或—者供应的产品质量】负责: 》 , 第?三十九?。条 建筑材料、】。构配件、《。设备生产《和,供应:单位应当具备相应】。的生产?条件、技术设备建立!质量检查、》测试机构配备—必要的?。检测人员和设—备,无力设置测试—。机构的应当》委托:有资格的测试机构】负,责检测工作 【 第四】十条 建筑材料】、构配件、》设备出厂和供—应用户时《必须符合下》列基本条件 】   【  :(一)质量达到有关!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《、技术标准规—定,的标准以《及设计文件和供【应,。合同规?定的要求; !。 ?     (二)有!产品检?验合格证、说明【书以及有关的—技术资?料包括产《品规格?、型号、性能、【生产日期、保存期】、检查编号、厂名、!地址、电话以及标准!编号等文字说—明,; —   》  (三)产—品包装和《商标样式《符合国家有》关规:定和:技术标准要求—; 】     (—四)设备(包括仪表!、仪器)应当有详细!的产:品使:用说明书《电,气设备须附》有,线路图; — 《     (五】)实:施生产许可证或者】使用产品质量认【证,标志的产《品应当有《许可证或者》。质量认证《的编号和有》效期限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