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》
《 第?三章 ? 建:设、监理单位的质】量责任
《
第一节— 建设《单位的质量》责任
》
第十三—条, 建设单》位应当根《据工:程特点和技》术要求按有》。关规定选择》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!、设计、施工单位并!依法签订承包—合同:承包合同中必须【有质量条款明—确质量责任
! 一个—单体工程需要几【个设计或者》。施,工单位承包的应当明!。确总承包单位
!
第十四条 建】设单位在工程—。开工前必须申—办开工许可证—并依法委托监理单】位实施建设》监理:;工程竣工后应当】及,时向: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!收
】 委:托监理单位的建设单!位应当与监理单位】签订监理《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!、,权,利与义务
—
第十五条 【。 建设单位依—合同规定为勘—察、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等单位履行合】同提供条件因建设】单位的原因导致质】量事故的《建设单位《应当承担相应责【。任
第—十六条 建—设单位按照》工程承包合》同规定提供的建筑】材料、构《配件、设备的质【量必须符《合有关法律、—法规、规章、技术】标,准和设计文》件对工程质量—的,要求建?设单位对其提供的】建筑材料、构配【件、设备应当—承担:质量责任
【
第十七条 房屋!建设:。开发单位不》得擅自降《。低已批准的设计【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!求其出售的房—屋应当符《合使用?要求提供有关—使用、保养》和维护的说明出现】质,量问题的应当—在本条?例规定?的保修期内》负责维修《
《第二节 监—理单位的质量责任
!
第十八条 !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资!。质等级、监理范围以!及与建设单位—签订的监《理合同承担监理业务!代,表建设单位对工程】质,量进行管理禁止无证!或,者越级?承接工程监》。理,业务
第十】九条 监理—单位不得是受监【理工程的施工、【设备:制造和材《料供应单《。位或者上述单位【。的合伙经营者不【得与上述单》位有隶属《。关系;监理人员【不得:与受:监理工?。程的施工、设—备制造?。和,材料供应单》位有经营关系—或者其?他利害关系》
第》二十条 》监理单位应当根【据监理合同派出【。与监理?业,务相适应的监理【人员对工程建设【活动实行全过程【监理监理内容主要】包括
【 (《一)对工《。程的:勘察、设计、—施工、建筑构—配件生产《单位的资质等级【以及业范围进行【核查;?
【 (二)核查勘察】。、设计文《件组织设《计和施工单位进行】设计交底和图纸【会审;
》
,
, (三)组】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!、技术方案督促施工!单位建立《。健全:质量保证体系;【
:
: ?。 (四)《检查施工《管理人员以》及技术工人的—岗,位证:书监督施工单位按】图纸施工检》查施工行为;
】
,
(—五)负责组织建【筑,材料、构配件、【设备的进场会签以】及隐蔽工程等—项目的验收》会签;
】 ?(六)组织工程竣工!初验:;
》 (七)【督促工程保修与回】访;
《
》 (八)履》行监:理合同?规定的其他监理职责!
:
第二《十一条 《 监理?单位:对工程中《使用的建《筑材料、构配件、】设备的?质量有异议》的有权随时进行检测!
第二十二条! 监?理单位应当认真履行!职责:在履:行职责时发现影【响工程质量的问【题,有权及时采》取,措施制?止或者报告建设单位!处理;发《现违法行为应当报】告主管部门或者质监!机构依法处理
【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