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?第,二章 监督管理 !。 : 第八条 市】主管部门对》工程质量实》行监督管理的主要职!责是 —    (》一)负责勘察—、设: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检!测以及工程总承【包等单位的资质审查!和质量业《务监督;《    【 (二)对》工程质量监督—检验机构(以—下简称质监机构)】的工作进行领导和监!督; ?   》  (三)对施工】现场进行监督—。检查; —     (四【)处罚违反工程【质量规?定,的行为处理工程质量!事故; 【    (五)组织!工,程竣工验收》以及工程质量—等级评定《; ?     (六】),组织评选优质工【。程; 》     》(七)?推广有利于提高工程!。。质量的?新结构、新材料【、,新技术、新工艺【; :     区主!管部门履行前—款第(二)、(【三)、(四)、(五!)、(七)项职责】 《第九条? 特区实行工程质!量监督制度由质【监机构?。对工程质量实施具体!。的监督管理 !  :  质监机构在同】级,主,管部:门的领导下代表【主管部门履行以【下,主要:职责    ! (:一):参,与审查施工》组织设计或者—施工方案《监督勘察、》设计、施工单位和建!筑构:配件生产《单位严格执行技术标!准; 》     (二)】对在建工程进—行现场质量》抽检;   !  (三)》负,。责隐蔽工程的验【收; 《    》 (:四)核验工程质量等!级;   】 , ,(五)参与》工程竣工验收和优】质工程评选; !    《 (六)协调解决】工程质?量争端参与处理【工程质量事故;【   —  (?七)对违反工程【质量:规定:的行为责令停工【限,期改正并可提—请主管部门》。予以处罚; 【。    》 (八)参与—建筑新?结,构、新材料》、,新技术、新》工艺的质《量鉴定 —。 ,第十条 质监【机构必须按》国家规?。。定经主?管部门考核合格和技!术,监,。督行政主管部门实】验室认可(计量认证!)方可承担工—程质量监督、检测】工作工程质量监督员!、检测员必须经【。主管部?门考核合格、取得】岗位证书方可—上岗 第十一!。。条 工程》质量责任鉴定应当】由质监机构》负责其鉴定结果【可以作为调解和处罚!的依据 — 第十二条 建】设单:。位在申领开》工许:可证前十四日建筑构!配件生产单位在【投产前十四日必须到!质监机构申办工【。程质量?监督手续提供—有关资料接受质量监!督  —   质监机构应当!自收到质量监—督申请之日起七【日内指定负责该【项工程?或者项目的质—量监督?员并书面通》知,受监督单位 【  ?  : 未办理工程—质量监督《手续的工程主管【部,门不予办理》开工许可证》。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