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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章 《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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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市主!。管部门对工程质【。量实行监督管理的主!要职责是
! (《一)负责勘察、设】计,。、施工、《。监理:、检测以及工程总承!包等单位《的资质审《查和质量业务监【督;
】 (二)对工程】质量监督《检,验,机构(以下》。简称质监机构)的工!作进行领导和监【。督;:
(!三)对施工》现场进?行,监督检查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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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四)处罚违—。反工程质量规—定的行为处理工程】质量事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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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
》(五)组织工程【竣工:验收以及工程—质量等级评定—;,
】(六)组织评选优质!工程;
】 (七)—推广有利于提高工程!。质量的新结》构、新材料、新【技术、新《工艺;
—。
: 区主管部门】履行:前款第(二)、(】三)、(四》)、(五)、(【七)项?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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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特区实!行工程?质量监督制度由【质监机构《。。对工:程质量?。实施具体的监—督管理
】 质监机构【在同级?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】代表主管《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!责
【 (一)参—与,审查施工《组织设计或者—施工方案监督勘察】、,设计、?施工单位和》建筑构配件》生产单位严格执行】技术标准;
! : (二)对在建工!。程进行现场质量抽】。检;
【 (三)负责】。隐蔽工程的》验收;
【 (四—)核验工程质量【等级;
【 (》五,)参与工程竣—工验收和优质工程评!选;
【 , (六)协调解决!工程质量争端参与】处理工程质量事故;!
】。(,。七):对违反工《程质量规定的—行,为责令停《工限期改《正并可?提请主?管部门予以处罚【;
— (八)参【与建筑新结构、新】材料:、新技?术、新工艺的质量鉴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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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条 质监机构必须!。按国家规《定经主管部门考【核,合格和技术监—督行政主《管部门实《验室认可(计量认】证)方?可承担工程质量监】。督、检?测,工作工程质量监督员!、检测员必须经【主管部门考核合格、!取得岗位《证书方可《上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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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一条? , 工程?质量责?任鉴定应当由质监】机构负责其》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调!。解和处罚的》依据
第十】二条 建设单位在!申领开工《许可证前《十四日建筑构配件】生产单位在投产前十!四日必须到质—监机构?申,办工程质量监督【手,续提供有关资料【接受质量监督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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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质监机?构应当自《收到质量监督申请】之,日起:七日内指定负责该】项工程或者》项目的质量监督员并!书,面通知受监督—单位
! ,未办理工《程质量?监,督手续的工》程主管部《门不:予办理开工》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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