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— 监理业务的实施】
第十八条! ,实施监?理,。的建设工程项目,】应,当通过招投标方【式择优选择监理单】位一个工程项目【一般只?能委托一《。个监理单位承担【全部监?。理业务?,特殊工《程可采取《。合作监理形式
】 , 第十九条 —业主与监《理,单位应当签订书面】监,理合同,明确双方的!权利和义务
】监理合同应当采【用建设部、国家【工商:。行政管理局工程【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!本
监理【合同应当在签订【之日起1《5日内报市工程【。建设监理主管部门备!案
第二】十,条 监理单位应当根!据所承担的》监理业务,成立【由总监理工程师、监!理工程师《及其他监理人员组】成的工程项目—监理:机构
》 承担施工》阶段监理业务—的监理机构应当进驻!施工现场,其派【驻现场的《监理人员应当具备】该阶段监理业务的相!应资:格
—第,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!。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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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?二条 工程建设监】理实行总监》理工: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!程师行使监理合【同赋予?。。。监理单位的权限【,并领导监理工程师!对工程?的投资、进度、质】量进行全面的—监,督和:管理;监理》工程:师对总监理工—程师负责《,承担核定专业【的,监理业?务
第二十!三条 总《监理工程师》必须由?取得监理工程师【资格的监理单位在职!人,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!是监理单《位派驻?项目监理的全—权负责人,》对外:代表监?理单位?向建设单位负责,】对内:向本单位负》责
第二十!四条 实施监理【前,业主应向—设计、施工单位及有!关单位发出》书面通?。。知,告知其监—理单位名《称、监理内容、【总监理工《程师或其代表姓名及!权限等事项》;总监理工程师【或其:代表也?应向上述《有关:。单位发?。出书面通知,告知项!目监理机构组成人】员的姓名《及权限
第!二,。十五条 凡属监理】范围内的事项,业】主应:通过总监《理工程师《或其代表对设计、】施工及有关单位发】布指令?,不得直接对—。设计、施工单位发】布,指令:
总监—理工:程师或其代表—认为:业主发出的指令违反!法律、法《规,、规章及有关规定】的,有权拒绝执行,!。并书面通知业主,】业主对此有异—议,的,:可报告市工程建设】监理主管部门处理】
第二十】六条 实《施施工阶段监—理,过程中,工程所用材!料进:场验收合格书、工】序交:接验:。收,书和停、复工—通知,?由总监理工程—师或:其代表签发》。
【对监理的工程—项目,施工单位结】筹工程?进度款必须》经总监理《工程师签字》。认可:;总监理工程师拒】绝签字认可的,建】设单位?不得支付工程款,】经办银?行不予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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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七条 施工单【位及有关单位—应当: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!求提:供必要的《设计资料《、施工?原始记录、检测记录!等技术、经济资料 !
? 第二十八》条 监理《工程师?应当严格履行监【理职责?由于监理工》程师不?履行监理职》责或监理工作失误造!成经济损失》的,:监理单位应当承担相!。应,的赔偿责任,由【此造成?工程质量缺陷的,按!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!处理
《 第二十九条【 监理人《员不履行监理—职责的或不称职的】,业主有权要求监】理单位更换 —
: , 第三十《条, 业主有《权要求监理单位提供!监理业务范围—内的各项报》告 :
第》三十一条 业主不】得干扰和《。阻挠监理工程师的正!常工作?,不得擅自更改监理!。。。工程师签发》的指令
— 第:三十二条 业主【应当按合同》的,规定,及《时核定?、支付监《理酬:金
监理收】费标准,按国家有】关规定执行》
》。。第三十?三条 建设监理费】用可在?建设单位的》管理费中列》支或在工程》总概算中《单列监理费项目【支付
— 第三十四条 凡实!施建设监理的工程】项目,由建设工程】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!质,量实行监督,其【工程竣工《质量等级应经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】机构:。。核定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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