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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】设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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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城市道】路、桥涵设施—。管理
第【十六:条 市政设》施主管?。部门:应当加强对城市【道路、桥涵及其【。附属:设施的管理严格【控制对?道路的挖掘和—占用保障其》功能完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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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与城市》道路连?接的专?用道路由产权单位负!责养:护维修并《接受市政设施主管部!门的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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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七条 禁止!。履带车、铁轮车或】者超重、超高、超】长车辆及《其,他对城市道路有【损害的?车辆通行确需通行的!应当采?取,。保护措施经》市政:设施主管部门同意按!照公安交通管理【部门指定的路线【、,时间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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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! ,禁止机动车辆在【非指定道路和—桥涵上试刹车—
? 》 严禁在《城市道路和桥—涵上焚烧杂物、堆】积垃圾?、倾倒?污水、晾晒碾—打农作物、擅自设】。立,车辆停车场站以及】其他有损道路和桥涵!设施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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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!条 禁止在城市【桥,涵及保护区》域内修建《影响桥涵功能与安全!。的建筑?物和:构筑物桥《涵上:下游各?二百米内不》得挖砂、取》土
】 确?需,利,用,桥涵敷设管》线及:附属设施或者—。。利用桥下空间临【时修建构《筑物的应当经市【政设:施主管部门批准造】成设施损坏的应当】修复或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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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《条 :。需要临?时占用城市道—路,设置:商业摊?群点、电《。话亭、宣《传娱乐?。。。活动:点、:机动车停车场、【非机动车保管—站和堆放物料、【施工作业《的应当经市》城市管理综合执【法部:门或公安交通—管,理部门批准缴纳【道路占用费后按照批!准的:面积和期限占用 】
》 ?经批准占用城—市道路的不得损【坏道路及其设施;】占用期?满后应当及》时清理占《用现场;损坏道【。路及其设施的应当】修复或者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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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。一条 城市道路【不得作?为集贸市《场
!。 ,。。第二十二条 利用市!政设施(《人防设施除外)【从事经营活动或【设置各类《标志牌?、广告?。牌及其他附着—物的应当经》。规划部门定点并【经市政?设施:主管部门、市城【市管理综合执法【部门批准缴纳市政】。设施有偿使用—费后方可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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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三《条 因工程建—。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!的,。应当持城市规—划部门批准的文【件和有关设计文件】到市政设《施主:管部门和公》安交通管理部—门办理审批手续并】按规定缴纳路面修】复费用和挖掘回填】工程质量保修保【证金:后方可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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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挖掘城市道【路对依附《于城市道路》上的:其他公共设施有影响!的应当在城市—道路开挖施》工前到相关公—共设施产权单位【。。办理有关手》续,
《 》经批准挖掘城市道】路的应当按照批【准的位置、面积【、期限?挖掘:施工单位应按—照审批?要求合理组织施【工,不得无故拖延超期】施,工工程量大(—挖掘长?度超过1000米)!或工期过长(超过1!个,月)的应当分段、】分期施工需要移动】位置、?扩大面积、延长时间!。。的应当提前办理变】更审批手续
! 《 新建、扩》。。建、改建的城市主】干道路交《付使用后五年—内大修?的城:市道路?竣工后三年内一般不!得,挖掘;因特殊情况需!要挖掘的须经市人民!政府批准《
】 在国?际劳动节、国—庆节等重《大节日?和全市性重大活动】。前,十五日内禁止—挖掘城市道路;每】年十一月十五日至翌!年,三月十五日停—止办理挖掘城市道】路有关手《续特殊情《况需要挖掘的须经】市人民政府批准后】方可进行
【 市政】设施主管部门应【当及时对挖掘—、铺:设、回填、修复工程!进行监理和验收【 ,
【 第二?。。十四条 根据城市】建,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!市城市管《理综合执法》部门或公安》交通管理《部门可以对临—时占用城《市,道路的?单位或?者个人?决,定缩小占用面积、缩!短占:用时间或者停止占用!并根据具体》情况退还部分城市】道路占用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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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二十五—条,。 占用城市道—路应当向市政—设施:。主管部门、市—城,市管理综合执—。法部门交纳城市【道路:占用:费城:市道路占用费的收】。费标:准按照省《有关规定执行—
》 《挖掘城?市,。道路应向《市,政,设施主管部》门,交纳工程修复费用和!挖掘回填工程—质量保修保证金工程!修复费用的收费标】准按照省有关规【定执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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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六条 埋设在城市道!路下:。的管线发生故障【需,要紧急抢修的可【以,先,行破土抢修同时通知!市政设施主管部【门和: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!在二十四小时内按】照规定补办手续 】
【 第二十七》条 经批准》挖,掘城市道路的应当】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!标志和安全》防,。围设施;悬挂挖掘】许,。可证;确需临时【封闭城市《道路的应当公告【后方可施《工施工中《与其他设施冲突或造!成破坏?时应:当立:即停:止施工并同》时通知相关设施【单位 ?
— 经批准挖掘城市!道路的主干道路面】修复五日内》完成其他《路面修复七日内完】成;回填土》方应当?。分层夯实保证质量】不得混?入垃圾?及其他杂物》竣工后应当》及时清理现》场,由市政设施主管【部,门,检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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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城市道!路修复竣工后在【质量保?证期内如无》回填:质量缺?陷期满后退还—质量保证金》设置地下管线—或其他设《施的应当向市政设施!主管部门提交地【下管线竣工资料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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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! 设在城市道路【上的各类管线—的检查井、箱—。盖或者其他》附属设施应当—符合城市道路—养护规范不》得影响市《。容和安全
】 第二《节 排水设施管理】。
》。 第二十《九,条, 市政设施主—管部:门应当加强》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养!护,管理及时排》除故障保持排水设施!完好、畅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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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十条《 新建、改》建排水设施建设【单位:应当按照规》划的管位《。、走向、管》径,和,高程进行《设计报?规,划部门和市政设施主!管部门批《准后方?可施工
! 排水用户修】建与城市排》。水管网连《接的排水设》施应当经市》政设施主管部—门批准按规》定缴纳相关费用【 ,
— 排水《设施工程《竣工验收合》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!城市:公用:。排水设施及》有,关,文件:资料移交市》政设施主《管部门管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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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?一,条 城市排》水设施堵塞》或者损坏的市政【设施主管部门—应,在发:现或者?接到报告后立即疏通!或者抢修
】。。 因使【用不当造成排水【设施:堵塞或者《。损坏的由责任—人承担维修》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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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二条 直接或间接向!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!水的:企事业单位和个【体工商户须》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!批准并发给城—市排水设施使用许】可证:后方可排放》
!因建:设工程施工或—其他原因需要—使,用城市排水设施【临时排水的应当到】市政设施《主管部门办理手【续并缴纳相关费用】后方:可,排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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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《十三:。条 排入城》市排水设施的—污水应符合》国家:排放:标,准含有固体、—有毒有害、》易燃易爆等》物质的污水排放单】位必须按要》求采:取处理措施符—合,排放标准方可—排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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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三十四条— 禁:止下列?损害城市排水设施】的,行为
【 : (一)掩埋—、堵塞、占压、【迁移、毁《坏,、盗窃?。或非法收购市—政排水设施及—标志;?
—。 (二)向收【。水井、检《查井投放火种倾倒垃!圾、污物及有—毒,。有害、易燃易爆物】品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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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。(三)在城市排水设!施及保护范围内种植!、堆料?、挖砂、取》土修建建筑物、构】筑物:;
】 (?四)其他《有损于城市排水设施!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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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。十五条? 在城市《排水设施保》护范围内施》。工时应当采取措施】确保排水设施不受损!坏建设工《程施工?需要迁?移、改建城市—排水设施和临—时占压或者》下,穿排水管道的应【当经市?政设:。施主管部门》批准:后方可施《工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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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【。条 市政设施主管】。部门负责城市排水】干管的管理养—护和:。。维,修城市排水》干管至用户的排水】设施由用户》自行养?护维修应按期清掏】和,养护不?得使污水外》溢影响市容》
第》三节 城市照—明设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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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 !迁移:。。。、,拆卸、改动城市道路!照明设施或在设施上!拉线、接电》、悬挂物品的—。。应向市城市照明【主管部门提》出,申请经批准后由【城,市道路照明设施专】业,队伍施?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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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十八条 新建、扩!建、:改,建城市道路和桥涵建!设单位?应当同步建设照明设!施并:与主体工程同—时交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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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九条 城【。市,道路照明设施—。发生故障市城市【照明主管部》门,应,在,发现或接到》报告后立即排除恢复!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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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因意》外事故?。损坏城市道》路照明设《施的责任单位或【个人在采《取应:。急措施?的同:时应当立即向设施】管理机构报告并承】。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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