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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章? :建筑基地、》绿地和?停,车
— 第四十三条 】基地机动车》出,入口位置应符合下】列,规定
【 (一)与城市!主干道交叉口的距】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!量起不应《小于70m;
! (二)与【人行:横道:线、人行过街天桥】、人行地道》(包括引道、引【桥)的最边缘线【不应小于5》m;
【 (三)距地铁【出入口、公共—。交通:站台边?。缘不应小于》15m;
】 ,。 (四)距公园、学!校、儿童及残疾人】使用建筑的出入口】不,应小于20m
】
第四十四条【 小区内主要【道路至少《应,有两:。个出:入,。。口;居?住区内主要道—路至少?应有两个方向与【外围道路相连;【机动车道《对外出入口间距【不应小于150m】对规范沿《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!5,0m时应设》不小于 4m×4m!的消防车《。通道:。人行出口间距不【宜超过80m当建筑!物长度超过》8,0m时应在底层加设!。人行通道《。
第四十五】条 ?建筑基地内的—公共:绿地面积在居—住区内组团》不少于0.》5㎡/人小区不少于!1㎡:。/人居住《区不:少,于1.?5㎡/人旧》区,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!得低于?相应:指标70%;在【医疗:、卫生、体育和教】育科研用地中应符合!。。有关专业的规定;在!其他类别用》地,中应不少《于总用地5%居住】区内绿?地率新区建》设不应低于30%旧!区改建不宜低—于25%其中居住区!。内,公共绿地应同—时满足宽度不少于】8米面?积不少于4》00平方米》且有不少于1—/3绿?地面积在标准—。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!外的要?求
《
第四?十,六条 位》于旧区改建的建【筑基地确实难—以达到本章规定【要求的经市城市规划!行政主管《部门和市园》林,绿化行政主管管【。理部门同《意可将屋《面地栽?绿地面积(每—块不得小于100】㎡):折算成地《栽绿地面《积其折算公》式如下
F=!M×:N
》 式中F地面绿地】面,积;
M【屋,面地栽绿地》面积;
《
N有效系数(!。见,表6)
【。表6
【
】
【屋面:标高与基地面的高】差(米)
! 有效—系数(N) —
《。
?
,。 :
— H≤1.】5
【 0.《8
!
】 《1.5<H≤5.】0
!0.6
!
》。
】 5.0<H≤1】2,.,0
【 0.4
】
—
《
— 12<H≤24】。。
》 0《.3
】
:
】 H》>24
》 0
!
【
第四十七!条 建筑基地内】地下车库的出—入口:设置应符合》下列:要求
】 (一)地—下车库出入口距基】地道路的交叉路口或!高架路的起坡点不】应小于7.5—0m;
】 ,(二)地下车库出】入口与道路》垂直:时出入?口与道路《红线应保《持不小于7.—50m安全距—离;
】(三)地下车库【出入口与道路—平行时应经不小于】7.50《。m,。长的缓冲《车道汇?入基地道路》
?
第四十八条 】各类建筑均须按表7!所列指标《设置相应的机动车停!车,场
表—7
】
【 建筑】物性质及分类
! , ? 配 【 建:。 单 位 【
》 : ,机动车
》。
:。 】 配建最低》指标
—
【
【 住宅》
【 》
》 , 《建筑:面积≥144m2】。
? , 车位∕户】
— 1.5
】
【
! 90m2—≤建筑?。面积:。<14?4 m2
》
, :。 : 0.8
—
!
— ? 60m2》≤建筑面积<90】。 m:2,
《 0.—5
:
:
!
,
— ,建,筑面:积<60 m2
】
, 《。 :0.:3
》
》
【 , , 办?公 :。
,
— 省级及涉外
】
《 车位∕100!㎡建筑面积 —
1!.2
》
—
— 》市级机关办公
!。 1.】0
:
】
【 《。商务办公楼
! ,。 , 1.0
】 《
,
! ? 商:。业
!。 商业?建,。筑 :
? : : 车位∕1》00㎡?建筑:面积
》 1.】0
》 :
,
【 : 农贸市场、!沿街商铺《
【 :0.7?5
! ,
》 专业交!易市场、批发市场 !
【 2.0
—
》
:
》 医【院
《 —市级及以上医院
!
【车位∕100㎡建筑!面积
》 《 :1.0
》
—
】 市》级以下?医院 ?
,。
,。 ? 0.8—
:
】。 :
博!览
【 ? : 建筑《
】 图书馆
【。 车位∕!。。100㎡建》筑面:。积
?
《 0.8
!
》
— —。博物馆、展》览馆:
— 0.8
【
【
》
《 体育场馆
!
车位!∕100《座位
》 —1.5-2.—5
【
: , ,
【 交通
【
】 建筑
】 —火车:站
?
— 车位∕年高峰【日,1000旅客 【
2!.2
【
【
,
? , 汽《车站
《
【2.2
》
— ?
:。。
— 机场 《
2!.0
》 ?。
:
【 影剧【院
! 影剧院
】 , 车位∕1】。00:座,位
! 2.0《~3.0
—
!
,
第四十九条【 配建《公共:停车场(《库):应就近设置并宜采】用地下或《多层车库地上—。停车面积《不宜少于总》停车面积的10【%同时不宜大—于20%
》
沿街独立商】业建筑应保证—商业:建筑规划地下停车】面积不小于总停【车面积的1/2【(道路停车面积不计!。算在:内)
》
第五十条 非机!动车停车场》按有关?规定设置《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