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八章 — 附则
《
《 第五十一条 【 在特定地区—或特殊情况下新建、!改建:、扩建各类建筑【物时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在办理规】划审:批时可从综合因素考!虑提:出建:筑间距、退让—。、高度的意》见报市政府批准后】执行
?
:
第五十二》条, 本规定自发布】。之日起施行》。原199《8年3月27—日市政府批准的洛阳!市城市建筑规划管】理暂行技《术规:定及2?000年1》2月29日》印发的洛阳市城市】建筑:规划管?。理暂行技术规—定补充规定同时【废止
《。
:第五十三条 — 本规定有效期【为5年?。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