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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— 建筑高度和景】观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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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条 建筑【高,度不应危害公共【空间安全、卫生和】。景观建筑物高度【除须符合日》照、建筑间距、【消防、抗震等方面】的要求外应同时符】。合本章规《定
第三十】一条 对》建筑高度有特别要】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!划要求控制》建筑高?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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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【 在有净空高【度限制的飞》机场、气象台、广播!电台、电视》台以及其他无—。线电通讯(含微【波通讯?)设施周围的—建(构)筑物—其控制高度应符合】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!规,定
第三十】三条 在文物保】护,单位和保护》性建筑周围》的建设?控制地带内》。的建筑工程其—控制高度应》符合保?护性建筑和文物保】护的有关规定—并按经批准的详【细规划执行尚无【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!应先:。编制城?市设计或建》筑设计方案进—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!高度:和保:护措:施经:。建筑和文物保护专家!论证:后,由市: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会!同,有关:部门具体核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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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【 下列建筑物—的地上层《。数设定
! 1.无电梯【的住宅不应超—过,六层;
! 2.中》学教学楼不应—超过五层;
! : 3.小学教学楼!不应超?过四层?;
》 4》.托儿?所幼儿园《教学、生活用房不应!超过三层;》
5!.老:年人建?筑层数?宜为三层及》三层以下四层及【四层以上《应设电?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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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—条 ?多层住宅长度不【。宜超过?80米高层住宅长】。度不宜?超过6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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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 !沿城市道路、建设】用地:的围墙宜用绿—篱、透空围》栏等:形式其高度不宜超】过1.8米
!第三十七条 主次!干路两侧的建筑【应符合景观要—求 不得《临街布置有碍市【容观瞻的烟囱、锅】。炉,房等建(构)筑【物,建筑物不准擅自【外扩、改门、—改,窗、掏孔、挖洞;】不得擅自改变—建筑物造型和—立,面
第三十八!条 沿街建—筑立面要《全面装修、粉刷其】。装修标准、》装饰材料、》色,彩、格调及所—要设置的《牌,匾、楹?联、:霓虹灯等应与—。周围环境相》协调并报城市—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后实施装饰【面应及时清刷—、翻粉
第三!十九条 穿越城市!规划区范《围内的公路规划【红线两侧应划定隔离!带其宽度规定—如下
— : (一)国道【、城市快速》。路,两侧各30米—;
》 (二—)省道两侧》各20?。米;
】 :(,三):县,以下公?路两侧各1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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