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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】第二:章 资质管理— 第—五条 建设工程勘!察、设计业》务由依法取得相【。应资质等级的—单位承担其他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承:接建设工程》勘察、?设计业?务     建!设工:程勘察、设》计单位的资质标准、!资质审批和》承接工程业务的范】围按国?务院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!定执行 第六【条 申请建设工程】。勘察、设计》资质的单位》应当向市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提交下】列,材,料 : 《     (】一):资质申报表; ! 》    (》二)营业执照; !   】  (三)技—术负责?。。人聘任文件以—。及其他技术人员【的劳动合同; !     !(四)?技术人?员的职称证》、身份证《; 》    【 (五)注册执【业人员的执业资格】。证书; 《 , 《     (六】)法律、行政法【规规定的其他材【。料 ?     申!请晋升资《质等级、增加—其他勘?。察、设计《资质或临时》。资质转正的还应【提,供原资质证书正、副!本和勘察、设计【业绩:。证明等材料 】     申—请人应当对上述材】料的真实《性负责 第七条】 市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【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!个,工作日内《进,行审查材《料,齐全、符合法定【形式的?,应予受理;材【料不齐全或》不符: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!或自接?到,申请:之日:起五个工作日—内一次?性告知申请人需补】。正的全部《材料     】市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自决定】受,理申请之日起二十】个工作日《内完成?审查工作符合条件】。的核发?资质证书;不符合条!件的不予许》可退回全部》。材料并?书面:说,明理由 》   ? 依法应由国务院】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批的资质市建!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自决—定受理申请之日起】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!审核工作按有关规】定转报国务》院建设?行,政,主管部门审批并告知!申请人 》第八:条, 禁止建《设工程勘察、—。设计单位超越—资质许可范围—或以其?他建设工《程勘察、设计—单位:的名义?承揽建?设工程勘察、设【计,业务     禁!。止建设工《程勘察、设计单【位允许其他》单,位或个人以本单【位的名义承揽建设】。工,程勘:察、设计业务 】第九条 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依法对建》设工程勘察、设计单!位资:质实行监督检查发现!。资质条?件达不到资质标准】的重新核定资质 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