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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章 总 ! 则
第【一条 为加强对【。建设工程勘察、设】计活动的管理规范勘!察、设计市》场保证?勘察、设计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】财产安全根据中【。华,人,民共:和国建筑《法、建?设工程勘察》。设计管理条例—等法律、《法,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!本条例
第二条】 本市行政区域【内,的建设工程勘察【、,设计:活动及其监督管理】适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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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》 从:事建设工《程勘察、设计活动应!当坚持先勘察、【后设:计、再施工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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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建设工程勘察、设】计应当与社会—、经济发展水—平,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!工程强制性标准做到!。经济效益、社会【效益:和环境效益》相统:一
第四》条 市、区》县,(,自治县、市)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对本】行政区域内建设【工程勘察、设计活动!实施:监督管理
— : 市?、,区县(自治县、【市):交通:、水利等有关部门】在各自的职责范【围,内负责对本》行,政区域内《。的,。有关专业建设工程】勘察、设计活动的监!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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