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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章, 建设项《目的申?请
第六条! 在河道管理范【围,内修建各类永—久性建筑物 、【 构筑物的》项,目建设单《位或个人应按以【下规定向《河道主?管机关提出申请 】
》 (一)列入国【家基本建设计—划的建设项目 应】在按照国家规定【的,基本建设程序—。报批立项前 向【河道主管《机关提出申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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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),未列入国《家基本?建设计划的建—设项目 应在—申办建?设用地?。规划选址手》续前: 向河道主管机【关提出申请 【
第七条 在【。河道管理范围—内,。修建各类永》久性建筑物》 、: 构:筑,物 的 《项目建设单位或【个人在向河》道主管机《关提出建设申—请时 应提交—以下材料 》
《 (一)兴—建建设项《目的依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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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(,二) 建设》项目的防洪评价【报告;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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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三) 建!设,项目涉及河道—部分的工程》建设方案《 、 图纸以及防御!洪,水的标准与防范措施!;
【 (四)建》设项目占用河道岸线!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!土地情况; 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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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【)水文资料使—用批准文《件, 防洪评》价报告?应包括河道演变 、! 防洪评《价计算 、》 防:。洪综合评价》 、 防治与补【救,措,施等内容 建设项!目可能影响第三者合!法,水事权益的还—应提供建设》项目影?响第三者合法水事权!益,。的情况和《相关协议《书 在《。河道内实施航道【治 、 地》质灾害防《治 、 《地质遗址《保护等工程》 可以简化有—关申请材《料
第八条】 ,在河道管理范围【内修建各类临—。时建筑物 、 【。构筑:物或占用《河滩地开《展生产经《营等各类临时活动】的 项目建设—单位或个人》应向河道主管机关提!出申请 并同时【。提交以下《材料
】 (一)建设项【目涉及河道》部分的?工程建设方案— ,、 图纸以及防御】洪水的标准和度汛】措施;
— (二)建设!项目占用河道岸线】和河道管理》。范,围内的土《地情况;
—。
(三【)建筑物《。 、 构筑》物的拆除日期— 建设项目可能影!响第三者合法水事】权益的 还应—。。提供建设项目—影响第三《者,合法水事权益—的情况和相关—协议书 《
第九条 建设!项目的防洪评价【报告应由具有相应级!别的水利水电勘察】设计资质《或水文水资》源调查评价》资质的单位编制 】 ,其,。中 长江《 、 嘉陵江 、 !乌江河?道管:理范围?内的市级审查权限以!上的建设项》目, 其防?。洪评价报告应由具有!甲,级水利水电勘察【设计资质或甲—级水文水资源调【查评价资质》的,单,位编制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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