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《。
第二【章 建设项目的申】。请
》
第六条 在河道】管理范围内修—建各类永《久性建筑物》 、 构筑物的项目!建设单?位或个?。人应按以下》规定向河道主管机关!提出申?请
《。 (一)列】入国家基本建设【计划的建设项—目 应在按照国家】规定的基《本建设程序报批立项!前, 向河道主管机关提!出申请;《
【(二)未列入—国家基本建》。设计划的建设项【目 应在申办建设】用地规划选址手续前! ,向河道主管机关【。。。提出申请
第!七条 在河道管理范!。围内修建各》类永久性《建筑:物 、? 构:筑物: ,的 项目建设单位】或个人在向河道主】管机关提出建设申请!时 应提交以下材】料
《 (一)兴】建,建设项?目的依据;
】
! (二) 》建设项?目的防洪评价报告;!
【。 (三】) 建设项》目涉及河《道,部分的?工,程建:设方案 《、 图纸以及防御洪!水的标准与防范措施!;
】(四)建设项—目占:用河道岸线和河道管!理范围内的土地【情况;
【 (五)—水文:资料使用批》准文件 防洪【评价报告应包—括,河道演变 、 防洪!评价计?算, 、 防洪综合评价! 、 防《治与:补,救措施等《内容 建设—。项目:可能影响第》三者合法水》事权益的还应—提供建设项目影响第!三,者合法水事权益的情!。况和相关协议—书 在《河道内实施航道治 !、 地质灾害防治 !、 地质遗址—保,护等工程 可以简化!有关申?。请,材料
第八条! ,在河道?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!临时建?筑物 、 构筑【物或占用河》。。滩地开?展生产经营等—。各类:临时活动的》 项:目建设单位或个【人应向?河道主管机关—提出申?请, 并同时提交以【下材料
》
: (一》),建设:项,。目涉及河道部分【的工程建设方案 、!。 ,图纸:以及防御洪水的标准!和度汛措施》;
《 (二—)建设?项目:占用河道岸线和河】。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!。情况;
》
? (三)》建,筑物 、《 构筑物的拆—除日期 建设项】目可能影响第三者】合法:水事权益的 还应提!供建设项目影响第】三者合?法水事?权益的情况和相关】协议书
【第九条 建设项【目,的防洪评价报—告应由具有》相应级?别,的水利?水电勘察设》计资质或水文水资】源调查?。评价资质的单位编】制, 其中 长江 、! 嘉陵江《 、 乌江》。河道管理范围内的】市级审查《权限以上的建设【项目: 其防洪评价—。报告应由具有—甲级水利《水电勘察设计资质】或,甲级水文水资源【调,查评价?资质的单位》编,制
—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