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: 第【一章 总 》则 第一条! 为加强河道管【。理,范围内建设项目【的管理? 确保?江河行洪排》涝畅通 保障国家】和人民生命财产【安全 根《据 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水?法, 、 中华》人民共?和国防洪法 、【 重庆市河道管【理条例 等—法律 、 》法规规定 结合我】市实际 《制定本办《法 第二条【 在:本市行政区域—。内,的河道(包括—湖泊 、 》水库: 、 人工水道 】、 行?洪区 、 蓄洪区 !、, 滞洪区) 管理】范,。围内 兴建开发水利! ,、 防?治水害 、 整治】河,道的各类工程—或修建拦河》 ,、 跨河 、— 穿河 、》 穿堤 、 临河的!桥梁 、 隧道【 、 ?管道 、 缆—线 、 头 —、, 道路 、 渡【口 、 《排污口? 、 ?厂房 、 仓库 】、, 民:房,等永久性 、 临】时性:建筑物 、》 构筑物以及—临时占用河》滩地的? 必须遵守本办法 ! 第三条— 河:道管理范围 —有堤防的河道 【河道管理范》围为: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! 、: 沙洲 、 滩【地,。(包括可耕地) 、! 行洪区 》、, 两岸堤防及护堤地! :无堤防的河道—重,庆,主城:规划区内的河—道管理范围》 原则上按 1【00: 年一遇的洪水位】划定; 万州 、 !涪,。陵 、 江津 、】 ,合川 、 永川等 !五大区域性中—心城市?规划区内的》河道管?理范围原《则上按 50— 年一遇洪水位划】定, 其他区县(自治县!) 城市规划区【范,围内的河道》管,理范围按 20【 ,年一遇的洪水—。位划定; 其余河】。道管理范围原则上按! 10 《年一遇?。的洪水?位,划定 《 第四《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!内兴建建设》。项目 必须符合国家!规定的防《洪标准 、 —岸,线规划 《、 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 、 城乡!规划和航运要求及】其他技术要》求 不得影响—河势稳定 、 【。行洪:畅通 、《 堤防安《全和航运安全 !第五条 在河—道管理范《围内兴建建设—项目: ,项,目建设单位或个人】应,按本办法的》规定 ?向河:道主:管机:。关,提出申请 经河道】主管机关审》查同意 并经具有】相应资质的单位施】放治导线后方可【进行施工建设 经河!道主管机关验收后方!可投入?使用 《 《